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此刻速度慢下来,他不想再留下能被人追踪到的破坏性痕迹。
他反手,往后腰处早已习惯的位置插了一下刀。
刀鞘不见了!
闫寸一愣,心猛然抽搐了一下,但他脚下一步也没停。
他的环首刀,连同刀鞘,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但绝不会比命重要。既然不可能折返回去寻找,又何必迟疑犹豫,不如就随它去吧。
虽不能原路折返,但闫寸转了个方向。
他可不是吃亏的主儿,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打,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不追了,闫寸却要绕回去,跟上,看看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他心里还牵挂着吴关,以及吴关带来的人手。
若他们也中了奸计,以县衙里那帮松散衙役、皂吏的战斗力,怕是要全军覆没,吴关那个弱鸡就更别提了。
若闫寸提前示警,结果必然大不相同。
闫寸估摸了一下方位,很快就向着他选中的方向走去。
他只走了三步。
第三步脚刚一落地,整块地面突然翻转,闫寸来不及发出惊叫,就被拍进了一处地洞。
那是猎户布置的陷阱,专门捕杀大型猛兽的。
这种陷阱底部往往会插上削尖的竹子,猎物一掉进来,就会被叉中。
若是人掉进去,那就祈祷能一下子叉死吧,否则,叉个重伤,苦挨几个时辰,眼看着着自己身上的巨大破洞,实在太残忍了。
意识到掉入了陷阱,闫寸忙张开双手双腿去撑洞壁。
他的一手一脚确实撑住了东西,另一只手和另一只脚也忙伸展接应。
向下滑了约莫五尺,闫寸稳住了身形。
借着洞顶盖板边缘的微弱缝隙,闫寸看到下方有个人。
一个活人。
此刻那人背靠洞壁蜷缩着,头仰起,也正看着闫寸,像只坐井观天的大蛤蟆。
角度的问题,闫寸不大能看清那人脸上的表情,但对方的声音里透出的狂喜让闫寸能想象出此刻那张脸上的表情。
“来人了!终于来人了!有救了!”他激动道。
他已不知多久没喝水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仿佛都冒着烟儿。
声音已完全走了样儿,闫寸却还是感觉到了熟悉。
闫寸没答话,他看到洞底确插着锋利的竹子,但中间的竹子上已插了一只庞然大物。
是一只肥硕的棕熊。
他明白了,洞里那人之所以没被叉死,是因为棕熊垫着底呢。
闫寸松了手,稳稳落在棕熊身上。
洞内十分凉爽干燥,加上并无苍蝇,棕熊的尸体保存得很好,有异味,却不像想象中那么刺鼻。
棕熊的毛皮光亮,被闫寸一踩,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刘伯,又见面了。”
闫寸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洞里的黑暗,他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确是熟人。
陪着刘家小员外去环彩阁认尸的刘伯,雇凶杀死刘家主母的刘伯。
他怎会在这儿?
刘伯也认出了闫寸,欢喜瞬间变成了惊诧。
“闫……闫县尉……你你你……是来抓我的?”
“嗯,”
“追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