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手,让他们无法攻击。
那两名弓箭手看出了闫寸的路数,其中一人向着更远处挪去,另一人则将别在腰后的刀往身侧拽了拽,一旦闫寸近身,他就迅速拔刀,变为近战。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