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辩论(2 / 3)

披头散发哭哭啼啼的柯明珠点点头:“是,大人。”

“好,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吴笑卿接着问:“你除了这个意见,还有其他的意见吗?”

“民妇是冤枉的,是无罪的……”柯明珠又道。

“这个意见,你不是已经说过了吗?还有其他新的意见吗?”吴笑卿问。

吴笑天对于吴笑卿这问题,觉得相当搞笑,人家就这意见,难道还能更有别的?

“没有了。”柯明珠说道。

吴笑卿转向状师万花筒:“状师发表你的意见。”

万花筒站起来,有礼貌的对着吴笑卿和马二花鞠躬,然后坐下来发表意见。

“尊敬的审理员、捕头:

鄙人状师万花筒,接受我当事人柯明珠的委托,为其辩护。经过阅卷,会见我的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经过刚才的审理,现就案件发表如下意见:

第一,本状师认为鄙人的当事人柯明珠并没有伤害到耳冬梅。耳冬梅的伤情是她自己造成的。刚才审理中,捕头列举了多名证人证言试图证明我方当事人柯明珠用刀捅伤了耳冬梅,但只要仔细分析,我们发现各个证人证言之间前言不搭后语,彼此之间相互矛盾……”

万花筒噼里啪啦的说起来。

吴笑天一边听一边记录,不过,万花筒说的太快,吴笑天只能匆匆摘其要点记录下来。

万花筒说的可比马二花说的多多了。

她将各个证言证言、各个证据分析了个透。

听她这么分析、那么说,吴笑天觉得好像自己这方所列举的证据,根本就是没有一个靠得住脚的,加起来好像也不成个体系。

而是错漏百出,沙子堆砌起来的一般。

听着这分析,吴笑天有种感觉。

自己这方是不是真的冤枉柯明珠了?

冤枉好人,冤枉无辜之人,这可不是吴笑天所想要的。

万花筒说得越来越详细,越来越深入。

下面旁听的人都有忍不住叫好的。

吴笑卿一敲惊堂木:“下面的人,肃静!”

“万状师,你发表意见简明扼要一些。你这详细论述的书面意见可以提交到我们审理署。这审理时间有限,你只需要扼要的陈述明白你的观点就可以了。”

吴笑卿出言提醒。

“好的,书面意见在庭后,本状师会提交给审理署。那我就扼要的说说本状师的观点。”

接下来万花筒的论述真的概要了不少。

在狠狠论述了柯明珠无罪的观点之后,接下来万花筒的观点让吴笑天一阵错愕。

“即便审理署认为柯明珠构成了故意伤人罪,那么本状师认为柯明珠具有如下从轻处理的情节:

第一,柯明珠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虽然柯明珠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有辩解,但这不等于她没有如实交代……

第二,柯明珠是初犯、偶犯,应该从轻初犯……

第三,……”

呵呵,柯明珠属于如实交代?

吴笑天不禁莞儿。

不过也难以辩驳。

你朝廷律法怎么看我是一回事。

我自己有没有老实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万花筒状师真是算无遗策啊。

柯明珠无罪,自己是辩论赢了。

柯明珠无罪,她也是辩论赢了。

将所有轻的、无罪的情节全说上去,总有采纳的吧?

这万花筒说了一大通,终于是说完了。

吴笑卿问:“捕头大人,你有什么需要说的没有?”

马二花道:“有。

审理员大人,人犯柯明珠构成故意伤人罪,而非无罪。

针对刚才人犯柯明珠及其状师的意见,本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