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走了一夜,在太谷岭停下,由于是白天,众人不得不掩藏起来,以免被官道上的金人游骑发现。
“这些狗日的番贼,可怜了这些苦命的百姓!”
看到荒野上横七竖八的百姓尸体,董平眼睛血红,嘴里恨恨地骂着,周围的义军都是远远地躲开,免得触了霉头。
“董白脸,你也是河东人,咋没听你说过自己家里的事情?”
邓世雄坐在一棵粗树下,讥讽道,他一直和董平不和,总是想拐弯抹角地想消遣对方。
“莫非你杀了不少良家百姓,乡里的邻居瞧不上你?”
董平脸上红了一下,却是难得地没有发火,反而把脸转了过去。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谁也不准再提。”
王松坐直了身子,朗声道:“到了忠义军中,便是杀贼的好汉子,所有往事,一笔勾销。”
邓世雄没有再说话,又靠在树上,眯起了眼。董平感激地看了王松一眼,独自走开。
“二郎,这些人都是各有故事,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带着这一群人和女真人玩命,可不是件容易事!”
王松点了点头,翟亮的话不无道理。这邓世雄看来也是横行乡里的刺头,身强力壮,手上功夫也不弱。董平乃是一员猛将,他连董平都敢讥讽,看来也是个桀骜不驯之徒。
想要把这一群乌合之众立刻变成百战强兵,那是绝无可能。要想这些人能跟着他玩命,却得好好筹划一下。
有个性才有脾气,有脾气才有血性。只要这些人还有一点良心,那就足够了。
再说了,他要的是杀敌的猛士,而不是什么道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