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基地市内的粉肉干大致分成三种。
体型较大肉质肥嫩的竹鼠肉,体型较小劲道一些的老鼠肉,还有不太受欢迎的鼹鼠肉。
鼹鼠属于杂食性动物,又在地底生活,其肉质中有种挥之不去的淡淡氨香味,爱它的人奉若至宝,不爱这口儿的,避之不及,和臭豆腐臭鲑鱼等等是一个道理。
水泼褪毛后,再用烤红的石头炙烤鼹鼠,使其表皮紧缩。
这样处理过后,可以保证在煮制的过程中鼹鼠的皮和肉不会分离,皮脆肉嫩。
锅内加水大火烧开,点上几滴料酒,下鼹鼠肉,再扔一团葱结下去,煮上十分钟即可。
鼠肉之所以被称为粉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煮熟的鼠肉肉质粉嫩细腻,肉皮紧致和大型动物筋的质感类似。
取出沥干水份之后切一厘米见方肉丁,再配上老家伙要的酱油蒜泥,给他端了上去。
赵擎苍嗞了一口酒,夹一筷子鼠肉,
“唔,味道还马马虎虎。”
“想当年老子在荒野上混的时候,荒野上可还没这么富足,千方百计弄到点瞎肉,抹油一烤,那滋味真是没什么可比的了可惜啊,那帮老家伙,可都没有老子我这么好命喽!”
啪嗒。
门板再次被推开了,这次没人。
小四顶着一张二五眼的狗脸从外面探进半个脑袋,瞪眼看着游荡魔扔在地上的合金编织袋,耸着鼻子用力嗅着。
两只眼睛与游荡魔和赵擎苍对视一番,张嘴咬住编织袋就要往外拖。
哎?我说你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咣!”
一个灰突突的玩意在狗脸上炸裂开来,碎片四射,小四被砸得直翻白眼浑身瘫软。
拍拍手上的泥灰,赵擎苍刚才挑来挑去,桌子上哪个菜盘子都舍不得扔,他用的是酒坛的泥封。
老赵嗤了一声,酒意已经上了脸,走起路来东倒西歪,
“小子,老子跟你说,要说这最好吃的走兽,那非狗肉莫属,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知道不?嗝!这是个什么玩意?长的恁丑”
游荡魔舔舔嘴唇,“狗肉。”
“哦,狗肉啊,狗肉不好吃”
老赵扯着小四的后颈皮把它拎了起来,上下梭巡。
已经有五份醉意的老赵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一身气息如渊似海吞吐不定。
小四吓得都对眼儿了,身上一软,宛如一只死狗,一道赤黄水流顺着肚皮喷了出来。
“卧槽!混蛋!”
老赵狠狠的把小四丢开,哐当一声砸在门板上。
只见这货睁开半只眼睛凄惨至极的嚎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爬起来,钻出门外跑远了。
老赵突然一拍巴掌,“卧槽!老子t究竟在干什么!”
游荡魔目光哀怨。
“怎么了?”
林愁从厨房里出来,见两人表情不对,问道。
老赵一边擦衣服一边迷瞪着醉眼,“门外那条该死的狗,炖了吧!”
“没问题。”林愁欣然答应。
转身就去冷藏室拖了一条现成的出来——小四还能捉鼹鼠,而里边的那些,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了。
对于如何炖好一锅狗肉,林愁可是非常有心得的。
毕竟他曾经暗暗计划了九年如何把吴小黑炖成一锅上好的神仙肉,九年啊,就是纸上谈兵也能写出好几本兵书了,更何况我们林老板还把计划付诸了实际行动。
那么结论应该就是,被狂追了十二条街的黑狗炖出来后格外美味
啊呸!
林愁把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甩出脑袋,烧了一大缸开水把这条足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