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千与千寻(2 / 4)

小白脸?谁唇红齿白?”

他面朝我,灿然一笑道,

“当然是陈医生的老板应医生是小白脸了,是应医生唇红齿白。”

说话间,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嘴里叨叨着,

“今天我烧锅的只忍了四句话就愿意跟我搭话了。不错不错,有进步。”

我看着他的笑脸,突然之间,再也发不出一句话来。

那样温暖而熟悉的笑脸。那样一双让我沉醉的眼睛。

可惜不是他。

一时之间,我心中感到十分酸涩。一种翻江倒海般的难受滋味,从我心底里猛然间涌了上来,沉渣泛起。就好像是我怀着宝贝儿的时候,一模一样的感觉。

我随手抓起了挂在旁边的一条浴巾,朝此人兜头罩了过去。

眼不见为净。

然后我紧紧地闭上了嘴,回到浴室去继续用力刷牙。

眼角余光里,我看到应臻随遇而安地拽下了他头上的那条浴巾,裹在了自己身上,然后他迈开两条长腿,晃荡到厨房里去了。

一边走,他嘴里好像还哼着一只歌。

“我早已经了解,追逐爱情的规则。虽然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午夜里的旋律,一直重覆着那首歌,illnu stillnve nrro?”

不得不说,应某人的声音,与童安格很有几分相似之处。比那人的声音稍微年轻,也更“现代”了一些。这也许是他在他周围的莺莺燕燕里,历来混得如鱼得水的原因之一吧。只是这么说,似乎对我的同事们颇为不敬。说来说去,都是此人自己的错。

我洗完澡,走到厨房里。发现应臻竟然已经衬衫领带,人模“人”样地坐在了早餐桌前,慢悠悠地吃他的早餐了。

他看到我,朝我示意了一下,对着桌上的一个纸包。我知道,那是他今天分配给我的早餐口粮。我拎了一下,挺沉的。

清晨的阳光,从起居间的落地窗透入。映着整个房间。看着他沐浴在晨光中的样子,挺拔、利落,面目英俊,眼睛里好像是在闪着光一般。就仿佛是二十二三岁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岁月是如此地不公平。我只比他大了三岁,此刻看起来,恐怕是老了十岁都不止吧。

按照他自己方才承认的话,他确实是一副小白脸的长相。与他口中我那位唇红齿白的小老乡,单从颜色方面来说,似乎此人还略胜一筹。只是他的这张嘴,比我那简单淳朴的小老乡,却又要讨人嫌得多了。

但是,我还是沉默了下来,停止了内心的腹诽。

是啊。我有什么资格,去腹诽面前这位老弟呢?

我住着他的房子,与他结着婚,还生了他的孩子,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另外一个人。这是一种多么荒唐而不道德的状态。是的,站在人生的审判席上,也许我可以努力地为自己辩解,说我思念的人,与他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长相,姓名的发音也是一模一样。我思念的人,因为不可抵抗的命运,与我永远地失散在了时空长河的两端,永远也不可能再见上一面。我是多么的可怜。我实在是因为太想念那人了,而这位仁兄,长得又实在是太像那人了。

所以,我才会屈服于现实,屈服于命运的安排。对不对。

人总不能一直是那样不切实际地妄想。总需要在某一刻,到了那所谓的梦醒时分,向生活低下自己所谓的高贵头颅。不是吗。

而与其随便去嫁给一个自己毫不在意的人,不如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嫁给眼前的这个人。既然他愿意。至少他是这么说的。这样,在他熟睡的时候,我还可以静静地看着他的面容,任意地思念我心底想要思念的那个人。不是吗。

只是,所谓思念,似乎也仅仅是嘴巴上说说而已。如今我也怕再时时提起这两个字,因为如今的我,也无法再承担这两个字的分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