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云风在床边坐了下来,看着这个眼前已经沧桑的不像样子的老人,说道:“我回来了。”
“咳咳,咳!”老人再次咳嗽了几下,使劲睁开自己已经朦胧的双眼,瞅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嘴角微微露出笑容,“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他的仿佛要用尽自己最后的一次力气,曾云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我给你寄回来那些东西,你为什么不用?”
托尼布朗摇了摇头,“神给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无论怎样挣扎,终究要归于神的怀抱。”
曾云风给托尼布朗掖了掖被子,然后将他扶起,将枕头靠在他的背后,让他微微坐起。
托尼布朗看着眼前的曾云风,说道:“我知道,你并不太喜欢我说的话,也并不太愿意相信什么神。”
“虽然我没有刻意打听,但是我也知道在海洋上出现了一个叫罗耶史密斯的男人。”他笑了笑,“臭小子,原本我以为你会隐姓埋名,不会透露一丁点儿自己身份的来源,可是没想到你竟然还还记得自己是个铁匠?”
“人确实不应该忘本,我听说了太多你的故事。”
“残暴,血腥,前些年,你的故事在我这里,在皇家港,那就是一个又一个恶魔的传记。”
“小孩子听了都吓得不敢哭了。”说着,他又笑了笑,“后来你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海上,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加勒比海追寻着传奇的足记。”
“你接纳了很多人,也帮助了很多人,也不再像原先那样残暴,原本我还担心,终有一天,你无法回到神的怀抱,但是好在你本性不坏。”
对于托尼布朗的话,曾云风并不赞同,他这个人也许永远也上不了天堂,死在他手上的人命以及消亡在他手里的亡魂几乎无法计数。
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根本不会接纳他,这本来就是一个无解的局。
曾云风不太相信神,也更不相信神创造了世界。
他更相信这一切来自于巧合和偶然,人也无法真正的将信仰寄托给神,指望神来拯救这极其的可笑。
近鬼神而远之,这是曾云风一向在做的,但是很多时候他更想探索神的不同。
在曾云风的眼里,神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有悲欢离合,一样有变态和神经病。
他们不会莫名其妙的悲天悯人,也不会怜悯这世间的沧桑万物。
他们就是他们,一群自私而又无情的家伙,其实跟人类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至于是谁创造了他们,谁又是人类的起源,曾云风暂时并不想探究,因为这根本没有营养。
在曾云风的认知里,人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活着,而且是为了活下去,是为了活的更有意义。
当然,这个意义是针对于自己和整个族群而言的。
至于其他并不太相干,至于那些远大的理想,美好的愿望,如果在人生路途之中能够实现,为人生的旅途中添一些色彩自然是极好的。
但是如果没能实现,也不必太过感伤,每个人活着都有每个人的活法,都有每个人最后的盖棺定论。
人的生命极其短暂,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毫无意义。
人的生命如果和那些神和其他种族相比,可能渺小的就如同大海里的一滴水,根本不值一提。
人类接受新生,也接受死亡,奋力拼搏,勇于创造,在极短的生命里绽放出自己最想要的色彩,这才是人们活着的意义。
曾云风并不太为托尼布朗即将老去甚至死去感到过于悲伤。
他之所以情绪低落的原因,是因为人类在短暂的生命里,想要绽放出自己想要的色彩,通常是不可得的。
人类大多数都是在这种无法追求无法得到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带着无数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