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和气生财(1 / 4)

赵仁山这么一说,张德彪像是立即又满血复活了似的,兴奋地原地起立了。

“对对对,你违法在先,这证据不算的,不算!”

顾老狗懒得理张德彪,倒是很是意外地看了赵仁山一眼,眼里透出了别样的兴致,那种感觉就有点像一个饱经世事的老叟看一个犟嘴的娃娃,又幼稚又好笑。

跟一个金牌大律师讲法律问题?

小朋友很勇啊。

忍不住笑了笑,顾老狗说道,“想不到赵总还懂法,倒是失敬了。不过既然懂法,那我考考你啊,司法解释里有没有跟你说刑法和民事法的区别?”

赵仁山脸色微微一僵,却是说不上来了。

他为什么是法务部的副部长,就是因为只管法务部的行政人事方面工作,至于专业方面他也不过是个半吊子,略懂一些罢了。

顾运见赵仁山语塞,便觉得失了些兴致,失望道,“行了,那我跟你普及下啊,民事方面不当取证的确会被视作无效证据,但是刑事方面,在我国只要证据充足,就不会出现西方那种类似辛普森杀妻案的情况,这就叫务实的法律体系,现在你懂了吗?”

90年代的老美辛普森杀妻案震惊全球,尽管当时辛普森杀妻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可以说人人都知道辛普森就是凶手,然而法院最终以警方在取证中有瑕疵而判辛普森无罪,从而成为那个世纪最具争议的判例之一。

这件事既可以说成西方司法体系的教条主义严重,也可以说成他们严格遵循“程序正义”,在最大程度防止冤案发生,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本国几乎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东方人的哲学思维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程序正义是没错,但是明知道你是罪犯,就因为证据有点小瑕疵就不判你,法官不爽全国人民也不爽,所以就判你怎么了?

无法断言这两种体系谁优谁劣,只能说有得必有失,但关键在于,赵仁山想用非法取证来为他辩护,是没有胜率的。

张德彪一听顾运的解释,登时又紧张起来,满怀期待地看着赵仁山。

“老赵,你快说话啊,是不是这回事?”

赵仁山目瞪口呆地看着顾运,又愣了半晌,才说道,“你说可以就可以吗?”

顾运不由笑了笑起来,看着赵仁山,大笑。

那笑声里的讥讽、嘲弄,毫不掩饰。

“赵总还是不服啊?可以,那我再给你看样东西。”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赵仁山。

赵仁山一看,登时面如纸灰,不由瘫坐在了沙发上。

那是一张报案回执单。

报案的日期,正是对方往食物里下料的日期。

接案方是古镇派出所,经办人直接是所长——事实上为了保密,知道这件事的人也就所长一人,无非是让他把这个案件记录到系统里而已。

这么做的意义在于,可以把所有监听行为都说成是官方的刑侦行为,完全合法化,这样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诉讼的主张都能得到保障。

为了让所长保密,这个过程中顾运又找了老朋友夏英明,夏英明打招呼给市经侦队的王队长,就是上次帮顾运搜集几个高管贪腐证据的那位,王队长又亲自给所长打了招呼。

所以在官方几乎没有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即便张德彪和赵仁山在滨海也有些人脉关系,也丝毫觉察不到自己正按照顾运的圈套,一步步地往里走。

惹了一条老狗究竟有多可怕?

现在赵仁山和张德彪是知道了。

无论是法务部的副部长赵仁山,还是狂惯了的张德彪,两位好歹也都是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十来年的成年人,自然知道这个罪名要是坐实了,一到三年的大牢是逃不掉的,要是运气不好,以前的事也连带被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