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以死刑。甚至连外地的汉人乘船至台,登岛后第一件事也是交出武器。而荷兰人在大员做的另一件恶劣的事,就是挑拨恶化大员岛上汉族与高山族之间的关系。
以荷兰人针对高山族部落办的“忽悠大会”来说,每次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诋毁丑化汉人,每次集会上,荷兰的地方长官只要说到汉人,往往在高山族酋长面前宣传汉人是“卑鄙,懒惰,下流无耻的强盗”。长期的“丑化教育”,也加剧了高山族与汉族之间的隔阂。除了严加防范外,荷兰人更推出“种族隔离制度”,从崇祯十三年(1640年)起规定,汉人不许在高山族的聚居区建房子,更不许未经许可,擅自和高山族住民接触和贸易。他们甚至在高山族村落中悬赏,凡是抓住擅自进入高山族村落的汉人,每抓住一个,可以获得五里尔(荷兰货币)的赏钱。在荷兰人建造的热兰遮,赤坎两城,更出台了“宵禁令”,晚上九点钟以后,汉人在城里没打灯笼,就不许穿过六个房屋以上的距离,违者罚款,如果是一群汉人走路,则只允许提一个灯笼,违者也罚款,而如果一个汉人提着灯笼走路,不小心走到了热兰遮城尽头的房子边,还是要罚款。如上种种,直把汉人变成二等公民。
荷兰人最早的奴化教育,就是宗教思想的传播,这一点,从他们登陆大员的早期就开始了,早在明朝崇祯三年(1630年),荷兰传教士康迪钮斯就曾致信东印度公司总部,要求东印度公司用立法的形式,规定大员当地高山族部落必须信奉基督教。但是荷兰人担心此举会招来各族的反抗,因此暂未成行,此后多年,荷兰人大肆征服高山族部落的过程中,每次战役,都有随军的传教士参加,这些传教士通常都是“一专多能”的,打仗之前,主要做特务,混入各族部落中刺探情报,打仗的时候,主要做医生,给受伤的荷兰兵治病,打完仗以后,又摇身一变成了传教士,兼职做老师,主要工作就是诱导高山族部落信教,并且在当地讲课。从明朝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兰人赶走西班牙人后,荷兰人开始用立法的形式,强迫当地高山族信教,比如他们规定,每个部落定期都要有传教士去上课,不来听课的,就要受到一张鹿皮的罚款,但是以当时高山族的生活条件,一张鹿皮可以算是天文数字了,根本不力缴纳,所以表面上自愿的信教,也就变成必须信教了。
为了能让基督教起到奴化作用,荷兰人甚至很“大逆不道”,擅自曲解修改基督教教义,基督教里关于和平平等的东东,这些传教士们能不讲就不讲,反而加上了许多“惩罚异教徒”之类的莫须有内容,以收忽悠之效,比如每当荷兰人要征讨其他高山族部落的时候,传教士们总打着上帝的名义,在其他部落广招教友,用其他部落的力量,来替荷兰人打其他高山族,制造的结果,就是高山族各部仇杀内斗不断,荷兰人不费吹灰之力,即巩固了他们的统治。
随着荷兰人控制区域的扩大,人口的不断增多,先前简单的派传教士传教,显然是不够用了,荷兰人又开始规模化经营,主要的方式,就是办学校。
荷兰在大员岛上的第一座学校,是由传教士祐纽斯在新南港(魍港的一部分)设立,建于明朝崇祯七年五月1635 年,而这里正是荷兰人最早征服的地方,之后随着荷兰人扩张范围的扩大,他们每征服一处,都会在当地设立学校,至明朝崇祯十一年(1638年)的时候,已经陆续在麻豆社,北港等地,开设了大小十一所学校,而且他们的教育成果也很显著,明朝崇祯十五年(1643年)的时候,在台湾的荷兰学校,学生的总数只有三百多人,仅仅过了七年,人数就增加到了1200多人,之所以这么显著,主要还是荷兰人的强迫政策,比如对高山族部落,他们规定凡是七岁以下儿童,必须要入学接受教育,凡是拒绝接受教育的,就要遭到罚款甚至劳役,尤危险的是,正是从崇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