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是这样来对随车护卫人员进行管理的话,那物流运输业务的开展就不会进行的这么顺利了。
雍诗菁根据车辆在实际运营中所面临的安全方面的威胁,制定了具体的随车护卫原则。
一般来讲,运输车队以四辆车为最低限度的组队设置,需增加车辆的数量时,则以实际运输的货物量需求为根据来做安排。
以这个最低数量限度的四车车队为例,每车会配属四名护卫队员,全员佩戴德式钢盔,十六名护卫队员会配发一挺机枪,每人携长、短枪各一支,手榴弹五枚。
如果货物运输量大,需要增加车辆,则每车配属的护卫队员,个人武器的配发亦照此标准进行安排。
但对于机枪这种在一定距离上,实施现场主动权夺取的武器,则按照奇数的原则来增加配置。
也就是,运输车队是四车数量时,配发一挺机枪。
在增加一辆车后,运输车队是五车数量时,配发两挺机枪。
而当运输车队为六车数量时,则机枪保持两挺的数量不变。
到当运输车队为七车数量时,则机枪数量为三挺。
以此类推下去,直到运输车队的车辆数量达到上限的十二辆时,配发的机枪数量也就最终定在了五挺,随车护卫人员在四十八人了。
在这样强的押送护卫力量的保护下,有哪个商家不愿意让“雍然馆”的运输车队来承运自家的商品货物呢?
雍诗菁针对运输车队的保护采取了这样的安排布置之后,对于安全问题仍是没有丝毫松懈的。
这是己方采取的被动防御手段,光这样做还是不够的。
如果不对外部环境进行了解,使运输车队拥有一定的安全缓冲距离,一旦有江湖绿林势力盯上了运输车队承运的物资,那势必就会有围绕物资而进行的争夺和保护的斗争发生。
对于这样的情况,只是一味的采取被动性的防御是不够的,还需要适时的采取一些主动进攻的行动,保持己方对于所处环境的控制,才是长久之策。
那么,为了保障商路的通畅与安全,自然在有需要的时候,雍诗菁就会组织运输车队的护卫人员,对行事猖獗的匪帮采取主动清剿的打击行动。
雍诗菁对于此类的行动,不说是轻车熟路吧,那也是经验丰富,颇有些心得的。
因为“雍然馆”物流运输业务的重要性,护卫车队的武装力量从人员规模和训练装备水平上,伴随着运输车队的成长与发展,在三年的时间里,建设的已是有模有样了。
但即便是手中拥有这么一支行动能力强的队伍,在一年后的“雷霆亮剑行动”中,雍诗菁也没有兴起动用他们其中一人的念头。
更何况,在雍铭高度重视于桐庐进行的“雷霆亮剑行动”的情况下,也没有向雍诗菁做出调动“雍然馆”物流运输方面的护卫人员的指示。
当时,雍铭只是给“雍然馆”杭州分馆打了电话,让他们派出护馆人员到桐庐做为先遣人员,进行有关情况的了解。
而这样的安排,就给雍诗菁了明确的有关调动人员参与行动的信号。
所以,直到“雷霆亮剑行动”结束,雍诗菁都没有动过调动运输车队护卫人员参与到行动中来的想法。
虽然,这些负责运输车队的护卫人员,是他手里的一张行动方面的王牌。
可见,从雍铭到雍诗菁,对于“雍然馆”开展的物流运输业务能否正常运转,是极为重视的。
他们这也是从大局来进行考虑的,毕竟“雍然馆”和“雍王卫”虽然都隶属于雍铭,但却是有着不同发展目标的两个体系,不能因为一个系统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到另外一个系统的正常发展。
这是原则问题,雍铭虽然没有对雍诗菁明确说明,但两人却是心照不宣的默默坚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