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寸一把将吴关揪进了屋,并道“她一来,见上一面,顶多找间邸店让她住一晚,我就要将她送去鄂县。”
“啧,金屋藏娇啊?藏得够远的。”
“你别打岔。”闫寸道“也不是不想留她在京城,我主要是怕她去见汪县令,还有那一班先父的老同僚,若他们知道了,定会马不停蹄地张罗我俩完婚。
说实话,我还没想好……”
“你可真够扭捏的。”
吴关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十分理解闫寸,于是调侃一句后,他又道“去鄂县也好,鄂县有咱们的产业,姐弟俩随便做点什么,总能糊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此后的十余天,两人便是在大理寺的公文中度过的,按下不表。
且说第十三天,散衙后两人先在一家食肆吃了东西,而后骑马慢悠悠地往家晃。
转过街角,却见闫寸一男一女正站在闫寸家门口四下张望。
“嘿,嫂子来了?”吴关道。
闫寸一愣,迎了上去。
“二位是……”
姑娘尚未开口,先红了脸,“我们……来投亲的,敢问郎君,这里可是万年县令闫寸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