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脱臼了,想养好,怕是难。
见闫寸出神,吴关又道“哎,我能问你个事儿吗?”
“什么?”
“就穷奇那个首领,老爹,移交刑部之前,我跟她聊了聊。”
“啧,”闫寸想起被老爹舔耳朵,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你不怕她吃了你啊?”
“呃……还好吧。”吴关挠挠头,“就是……她不是售卖关于你的信息吗?我就打听了一些。”
“你想问什么?”
“你家……真就剩你一个了?”
“在中原的,就我一个。”
“哦?”
“我确实去了北方,在突厥第二大部落找到了我二姐。”
吴关眼睛亮了起来,问道“你没将她带回来?”
“她……已跟了一个突厥男人,生了一个孩子。”
“那她……”吴关迟疑着,最终没忍问出那个过得好不好的问题。
他怕答案是不好。
闫寸却答道“她过得还可以,她男人是部落里的勇士,也算有些地位,他很以阿姊生的儿子为傲,连带着对我阿姊也不错。”
闭目想了想,闫寸又道“有吃有穿,在正经历战火的中原饥民看来,已是很好的日子了,我当时也并没有太高的期望。
况且,跟客死他乡的大姐相比,二姐已十分知足。”
“这么说,是她不肯跟你回中原来?”
“女人总是离不开她的孩子,能有什么办法呢?”闫寸转着手上的指环,道“你猜这是谁送我的?”
“阿姊?”
闫寸摇头,“是她的孩子,我外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