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3)

待徐袅袅走到腊梅树丛附近时,竟然看到树丛里立着一个人,他不是别人,而是刘翊,也就是徐袅袅认为的柳立君。

今日他穿着藏青色的便服,上面用银灰色的丝线绣着一些简单且耐看的纹案,看上去比徐袅袅初遇他时多了几分庄重。一根碧玉钗绾起了他三千青丝,那根碧玉钗是很常见的,不值多少银两。

徐袅袅心想,柳立君那日在衙门说自己是金乌卫统领,现下这身打扮看上去也确实很像那么会事儿,而且曹太尉宴请金乌卫统领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所以在这里看到能他很是正常的事儿。

徐袅袅看了一眼刘翊,便准备趁刘翊还没有发现自己之时快步走开,只听身后的刘翊喝道“见了我便是这般生厌,连一声招呼也不打便想离开?”

徐袅袅听了刘翊的话,只得转过身向刘翊走去,此时刘翊正在花丛间轻拢了一簇腊梅嗅着它的芬芳。

徐袅袅在那杵了一会儿,方才开口说道“上次衙门之事,谢谢你救了我和我师父,且受我一拜。”

话音刚落,徐袅袅便跪下来朝着刘翊磕了一个响头。

刘翊没有看向徐袅袅,而是用手在花丛间翻找着,希望寻一朵娇嫩的腊梅,并说道“如果我当日没听错的话,你是叫徐袅袅吧?”

一旁的徐袅袅并没有作答,只是点了点头。

刘翊又问道“你的名字可是出自杜甫的那句诗,?隔户杨柳弱袅袅,恰似十五女儿腰。”

徐袅袅站在那儿,只是摇了摇头,说道“师父给我起袅袅二字是出自杜牧的那句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刘翊选了好一会儿,才选好了一朵欲开未开的红梅折了下来,他悄声行至徐袅袅身边,将那红梅带到了徐袅袅的鬓旁,他忽然闻见一股幽香黯然,好似是白茉莉的味道。

那是徐袅袅最爱的气味。

徐袅袅有些娇羞了起来,从未有人给她戴过花,刘翊是第一个。

她稍稍侧过了脸,避开刘翊的目光,腼腆地说道“这样怕是不太好,如若让曹府的人以为我摘了他们的花儿,我怕他们会不高兴。”

说完,徐袅袅便欲从鬓旁拿下那朵红梅,手刚触碰到鬓角的那只红梅之时,被刘翊伸手制止了,只听刘翊说道“这花儿自然是要配美人才得当,不然最后顶多只是化作春泥护花罢了。”

徐袅袅并没有将刘翊的话放在心里,只当他是这市井街头爱调戏人的小混混罢了。

在曹府的半个月很快便过去了,就犹如一声鸟啼一般,在不知不觉中便没了踪影,化作了记忆深处一片小小的尘埃,被漠漠黄沙掩埋遮盖。

临走前,曹府的管家给了徐家班好些银子,够整个戏班子里十几二十号人吃上大半年的了。

曹夫人说徐袅袅刚进曹府时穿的衣服有些旧了,便托府里的绣娘给徐袅袅做了几件衣裳。虽然华丽程度不及府里那些夫人小姐,但是却比那些普通的丫鬟和小厮要好太多。

其实徐家班穿的比徐袅袅差的大有人在,有些人的袖口都被磨破了,衣服都掉色了。曹夫人又不是没有见过那些戏子,只是徐袅袅因为在衙门怒叱大名鼎鼎的池县令之后,在燕京便名噪一时了。达官贵人间觉得徐袅袅直言不讳、临危不惧,便对徐袅袅有所青睐。毕竟在整个燕京城里敢做这样事情的人不多。如若要算个数,便是连一只手也是没有的。

曹夫人也因那件事对徐袅袅有所耳闻,而且还颇有好感,便对徐袅袅格外照应。

下午到妙音阁把唱戏的家伙事儿卸完,大伙儿便回徐家大院了,连着唱了十几二十天的戏,大家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吃不消,正巧还留着半日。

于是徐桓卿便决定这半天放假,给大家好好歇歇,想去哪里想做什么都不拦着。

徐袅袅抱着曹夫人送的几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