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族通婚之事,虽说得到了女娲的同意,真正实际操作,还得是巫族与人族本身。
故此还需得到人族的同意才是。
哪怕是为了巫族,在不一定必要的前提下,后土还是不愿强人所难。
联姻通婚之事,若是换别个巫族来,哪怕知晓是对人族有所好处,恐怕也不会太顺利。
毕竟是干系族群之事,还需多慎重思虑。
后土出面,自是不存在这些。
若非后土收留,这支踏出东海之滨的人族,还不晓得是何等下场。
虽说经历了时光,经历了更新换代。
忘记恩情,非人族所为。
报仇,以人族目前的实力与底蕴,自是无力。
报恩,却可以用自己的所有去报还。
再一个便是人族于后土部落内存身多年,早已熟悉。
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人族与巫族通婚之事,通畅无阻。
以往不过是来往关系,如今联姻,有了血脉的联系,自是更加亲密。
不过十余年时光,后土部落已然与人族,呈现出几分融合态势。
以大势而论,一切自然是极好的。
不过这世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好。
与人族联姻通婚,即便已然是不可逆转的大势,依然有质疑传出。
这些质疑,存于现实与虚无之间,倒是不太好抓。
可要是置之不理,说实在的,也是一定的麻烦。
这不,麻烦就临到了大巫后羿身上。
谁让后羿与那人族女子嫦娥的联姻,可以算做是二族联姻的典范。
既是典范,受得起赞扬,也要面临质疑,甚至是攻击。
“后羿,这般急匆匆归家,是惦记那人族娇妻吗?”
几名巫族挡住了后羿的去路,几分轻佻言道。
后羿双眉向上一挑,却也未曾立刻动手。
倒也不完全顾念同族的缘故,敢在后羿这大巫面前如此,至少也得有一名大巫领头才是。
以后羿性情而言,自是不至于畏惧。
只不过都是同族,且整个巫族大巫级别的,也没有多少。
总不至于为了口角之争,便大打出手,甚至分生死吧。
尤其是还有妖族这个大敌,虎视眈眈的情况下。
巫族从来未曾明确禁止内部争斗,毕竟便是同族,也难免矛盾。
起了矛盾怎么办?
以巫族儿郎来说,自不存在多余的废话。
拳头,便可以代表一切的言语。
适当的内部争斗,还可以确保巫族的战斗力。
之所以添加适当这个词汇,是因为内部争斗,可以出手的层次,有着明确的规定与限制。
大巫做为祖巫之下的最强者,整个巫族承上启下的层次,自是首位明确禁令。
大巫级别的存在,若是起了矛盾,可以申请仲裁。
或是请众大巫之首的夸父,做裁判。
或是邀请三位以上的大巫,做裁判。
甚至可以直接惊动闭关中的十二祖巫。
但是谁要敢私自动手,必然要接受惩处。
做为祖巫之下最强的存在,大巫的影响力可是太大了。
在一定程度上来,两位大巫的争斗,可以引起两个部落之间的争斗。
若到了不可控的程度,必然引发一场足以让巫族伤筋动骨的内乱。
经历过巫妖一战后,妖族对巫族就四个字形容——虎视眈眈。
巫族要是爆发内乱,自是妖族的机会。
一个不慎,经历内忧外患的巫族,很可能要面临灭族之祸。
正因为有这样的考虑,所以才有了明确禁令。
尤其是两个出身不同部落,大巫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