瘪的两人。
”没事——草地上喝茶别有一番风味!“孙大爷做作的哈哈大笑,端起茶碗,放到鼻端,细细的嗅着。
”‘不用‘又是谁说的?“
”不用慌!男人之间的友谊是不会被另一个女人冲淡的!“巴特尔举起易拉罐,对着草原上空火热的太阳举杯,再度痛饮着。
”算了……“
意识到这贯彻了“输势不输人,输人不输阵,输阵歹看面”的死要面子的二位,我也懒得管了——我还有事情要办,没工夫和他们借”茶“、”酒“浇愁。
”你干嘛去?“巴特尔回过头,突然叫住了已经一脚登上车子的我,吓得我差点没摔下来——这要是把车压坏了,老秦估计能把我”吃“了……
”吃你?你太胖,腻!“耳边不知为何响起了老秦挖苦的声音——这么真实的吗?
”你胆子也太小了!“巴特尔喝了口酒,”这要是在二十年前,你早被雄鹰叼走了——哪怕在几百米的高空中盘旋,他们也能轻松找到软弱的猎物!“
”抓的动我吗?“
“别说是你,就连最肥的公羊都能轻松抓到高空,“巴特尔不屑地说着,吓唬我道,”把你带到高空中,一松’手‘,’啪‘的一下就能给你摔死!”
这是怎么了?昨天老秦拿“喂狼”威胁我,今天巴特尔又用雄鹰吓唬我——不过终于有了草原的感觉。
“什么草原的感觉?”
“鹰击长空、狼居草原啊!——就像书里讲的那样,驯服雄鹰,与狼群搏斗……”
“你那是什么年代的书啊?”孙大爷也笑了,“哪有你说的那么戏剧性——再说了,你来了快一年了,哪一样你见过了?”
“我都多少年没见过了,他怎么可能?”巴特尔迷醉的望着辽阔的草原,带着复杂的感情回忆着,“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听父亲说,狼早都被打没了,连狼窝都给捣毁了;雄鹰倒是见过——邻居大叔家还驯了一只。”
“真的?好看吗?厉害吗?能抓猎物吗?”
“好看也厉害,抓猎物也是一把好手——也就抓抓田鼠,其实主要是为了观赏,或者给外地人来拍片子用……平时就锁在家里,我们这帮孩子们还总就它的毛……后来草地被占了,草原上的人也越来越少,天空中就再也见不到雄鹰了……没几年最后一只驯鹰也死了,我也离开了老家,来到了这里……”
寂寞的巴特尔喝下最后一口酒,站起身来,吹了个响亮口哨——神骏的天马踩着优美的步伐,从天边的蒙古包飞奔而至,身上的鬃毛随风舞动,踏过长长的草原,闻讯赶来,精准的停在了主人面前,没等天马站定,巴特尔娴熟的飞身而上,冲我们摆摆手,策马而去,气势磅礴——我看的心潮澎湃,恨不得骑车赶上,奈何有事在身,不得自由……羊儿们一直淡定的吃草,头也不抬。
“我们回去吧。”孙大爷收拾着茶具,淡淡地说道。
“啊?这就回去了?”——不会撞见什么吗……
“没事。”——刚才可就是这么说的……
孙大爷没理我,径直向着药店走去,我也只得跟在后面,推车赶上——确实应该回去了,要是修理部的来了没看见我可就糟糕了……
结果还没等我回到药店,老秦来了电话——估计不是什么好事……
一番一如往常的批评教育之后,我得知修理部的车已经到了药店,正因为不知该向哪边走而犯愁(药店那里是一个三岔路口,走错了就去邻村或者回镇上了)。
“孙大爷我先走了啊!”
和老人家解释了一下后,孙大爷表示理解的点了点头,我就赶忙骑上车子,想着药店赶去。
早知道车子留在那里好了——能让他们稍微等一会,这还白白让老秦训了一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