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顺势落下,精准完美的骑在马背之上。其动作之帅气英姿之飒爽,完全与平日里那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放羊大汉迥然不同;特别是挺拔的腰杆和凌厉的眼神,仿佛草原的雄鹰一般,展现出了蒙古汉子的力量与精神。实在无法与刚才为生活犯愁的普通劳苦大众联系到一起……
也许,不管什么人,无论平日里遭受了多大的苦难,都会在其最喜爱的领域里找到曾经的辉煌与荣耀吧……
“所以——”
“他是怎么——”
“把羊群叫来的?”
目瞪口呆三人组化身十万个为什么,不谋而合的同时回头,向我质问道。
“你们问我干吗?直接找巴特尔就好了……我又不一定知道……”
“你这话就等于承认了吧……”李记者悄声提醒道。
“在场的就你一个人是城的,和巴特尔关系最近了,你不知道谁知道?”
“别装了,除了巴特尔就你一个人没感觉奇怪,你不觉得很奇怪吗?”——这的什么?
“快,要不然一会让你自己走回去!”——又要把我扔在车外吗?我这是什么命啊?……
“好好好,我我!”我伸开双手,安抚着他们。
“汪汪——!”
就在我要解释的时候,本来还在替巴特尔管理羊群的苏发现巴特尔回去了之后,终于可以卸下这繁重的担子,正巧看到我在这边。许久不见,甚是想念的好孩子就跑了过来——我也俯下身子,张开了双臂,接住了热情扑向我怀中的苏,开心的抚摸着它毛茸茸的温暖身体——苏也十分欣喜地舔着我的脸,弄得我痒痒的。这应该算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吧……
倒不是我讨厌动物——甚至可以喜欢。虽然自己这么不太好,但是我还算温柔——也许是胆。从到大顶多弄死过几只蚂蚁和蜗牛(还不是故意的),我连看见老鼠都要躲远,更别大一点的动物了,不上是什么保护主义,但是绝对没有残害生灵的劣性。而且自己也算是个绒毛控,见到野猫都会激起心中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