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八章 细思极恐(1 / 2)

赵曦作为君王,有所谓的祖宗法度放着,他从没想过跟文臣统一战线。

所以,一开始王安石丢出来青苗法,他也只是想把王安石当成一个抛砖引玉者,以此来推动国朝的革新。

没想过偏向于任何一方。这也是赵曦为什么将青苗法扩大到朝议,并广发于国朝各州府郡县,是以此来扩大文官团体的分歧,以确保自己一些想法推行的。

赵曦也准备了垦荒的一些想法,当王安石的农田水利法出现后,他也没必要放自己的卫星了。

而这时候,赵曦真有心贴着身子,无条件的支持王安石最起码从现在看,王安石没有一丝杂念,反而是几乎到了众叛亲离的程度。

再看看其他相公,看看朝臣。这不是一句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就能解释得了的。

也不是期盼国朝稳定,得过且过,而是对触动利益后的反抗,是家族、个人利益与国朝百姓利益出现分歧的站队问题。

原本一直想让王安石扛雷,这时候,赵曦也必须为王安石分担一些火力了。

“凡涉及府县众多,民间无力组织的荒芜之地开垦,可以暂时搁置,待青苗法定论以后再议。其余农田水利法所述,算是集议通过了。”

“我还有些完善农田水利法的内容,记录一下,随后在农田水利颁布时,添加进去。”

这不是摘人家王安石的桃子,是真心的为他分点火力。

赵曦可以单独留下王安石,让他添加进去,那么惹人的事也就是王安石了,不是他赵曦。

不管是司马光触怒了他,还是怜惜王安石,反正这时候赵曦的情绪,就是想这样做了。

“第一,凡荒芜两年及以上的田地,一律属国田。注意,是国田,不是官田也不是皇田。不管原来这些耕田归属,只要有两年没耕作者,均为无主之田,也就是国田。”

“第二,如王相公农田水利法所述,新开垦的荒地,三年免两税。另外增加一条,凡新开垦的荒地,在三年后,可按丁口每丁留一亩作为口粮田。”

“口粮田记录在册,由各州府郡县按户登记,并报户部备案。此类口粮田不得转让买卖,终身不交两税,着为私产。”

“每消一丁,或者没一户,有子嗣者继承,无子嗣者收为各村各里公产,为迁入者口粮田备用。”

这是惹人的事,原本准备由王安石担着的,现在赵曦自己扛了。

应该这时候文臣的怨气还在王安石身上吧?

真的是惹人的事!就这个荒废两年即无主的说法,就会让太多人肉疼了。

再想想这次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的事真令人觉得可怕。

各州府郡县上报耕田,是因为青苗法,而青苗法目的是抑制兼并。

所以,在这次上报耕田数时,那些兼并之家,为了不显得太扎眼,肯定在上报田亩时会收缩,或者把那些荒芜的耕田直接撇开了。

如今朝廷颁布农田水利法,直接将荒废两年的耕田变成了无主之地这会让那些兼并之家损失多少呀!

或许或许赵曦将青苗法公布于众,并允许各州府郡县自行上报耕田数,目的并不是为什么青苗法,纯粹就是为农田水利法而做的。

甚至,十多年前,因为新币而调查国朝耕田数,就是为了今天

再甚着,恐怕王介甫是不是有青苗法呈上,或者这农田水利法没呈上来,一样会推出某些措施吧?

细思极恐!

而汝州官员,仅仅是一次很小的失误,只因为赶上了这节点,赵曦很仁慈的让整个汝州参与的官员部倾家荡产了。

谁还敢站出来说自己是因为失误报错了?

就是兼并之家想,地方官员也不敢为他们背这个锅呀!

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下一步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