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5 多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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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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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按照这个猜测前提,对方打过来,一定程度上有把握我们会出钱来买视频。陈涛想到。
这是一笔不小的损失,而且是标价为屈辱的损失。也就是说,我们和对方交易的基础本来就不对等,我们处于绝对的劣势。对方的确信(包括计划)是我们不清楚的,对方的立场我们是没有条件驳回的,我们的行动虽然可以如期进行,然而必然极其被动,所谓的主动权更是几乎没有
但是,交易的基础,也就是彼此的信用和守约程度如何却不得而知,对方的情况陈涛完全不知,然而陈涛的情况(或者说是敏硕的情况)对方却容易弄的一清二楚,因为网上的信息铺天盖地的,想搞不清楚都很难。
让人担心的事情,除了这个还有呢
陈涛觉得,对方的守约程度我们也无法确定,这个视频随便保存几个副本都非常容易。虽然说,盗亦有道,但是对方是否有副本,是否会交给他人等等都成为不确定性因素,事情的发展无法用常理来推论。因为,这场“交易”将没有办法得到第三者的见证,更无法诉诸媒介或社会的监督。
将会相当私密,却让人不甚愉快。
当然,这件事也无法让第三者知道。
没有了监督,权利的不对等,就可能会带来权利的滥用,这样他们的交易真的会公平合理吗?陈涛在想,他更多的是在想“对方显然不是一个君子,会不会像君子那样行出公平的事儿!”
如果真的是君子,他真的会做这样的事情吗?
如果真的是君子,他会介绍这样交易的行为吗?
怎么想,怎么都觉得这件事情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正当”可言。
陈涛在想,对方的手里,真的有东西吗?
但凡对方手里真的有货,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不会无差别的选择被敲诈对象,这样增加自己的生命危险,而且还容易酿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为,这东西只有谁都不知道,才有“敲诈”的资本。
当这一个绝密消息还保持其保密状态时,对方可以利用其价值,不仅可以一次性“勒索”,还可以多次“勒索”,陈涛也认为,一般的勒索都是“重复作案”的。
他们那时必然会非常的不利。
但是当这个信息已经不再保密,对我们这样的购买方来说也没有任何价值了,我们就不会再考虑出钱,因为谁也不会买一个“公开信息”。
陈涛认为,这也不是对方希望看到的。对方不希望我们丧失购买欲望,对方做这事的目的大半还是为了钱吧。
毕竟这个消息不是“奇货可居”的话对他们更没有任何好处。然而从我们的角度,这个消息最好也不能公开,这样的话显然林晶也会受损,可见“公开”是对彼此都不友好的选择。
陈涛才发现,从某种程度上,自己和对方是享有同样的立场的。
没人会选择公开,除非对方想要的不是“钱”。
如果那样,对方的立场可能非常恶毒。
陈涛又觉得,这应该不至于吧。
除非是针对林晶,但显然林晶本人没有大的影响力啊,演艺界的地位根本谈不上无足轻重,就算出现什么桃色新闻,充其量就是喧腾几天,过几天大家也不会再关注她了,以她目前的地位,也没有人非得取代她的位置。
还有一种可能,对方只是敲诈勒索,手里并不具有真的视频,只不过是找一些爱上当的冤大头,属于“流窜性”电信诈骗,人一拿到钱,就溜走了。即使你再过着急,你无论想出什么办法,也找不到这个人了,要是这样属于“财、物”两空。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更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