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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宝衣沉默。
婚前不碰,还能用礼法当挡箭牌。
但是连新婚之后都不肯碰,这里面显然很有问题。
“我不管金敏是为了什么而娶我,但我既然嫁过去,那就是他们家的新妇。”南宝珠眉眼坚定,“他们最好没有对不住我的地方,否则……家族也好,生意也罢,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南宝衣仔细询问才知道,原来金夫人为了表达对南宝珠的喜爱和信任,在他们新婚第二天,特意将金府的生意账册送给小堂姐看。
所以小堂姐对金家的生意账目,其实是很了解的。
南宝衣不禁哂笑。
估计金夫人万万没想到,娇憨蠢笨的小堂姐,会对数字和账本有着天然的敏感,称之为一目十行见之不忘也不为过。
姐妹俩说了很久的话,直到侍女来请她们回松鹤院。
经过假山时,斜上方传来琅琅读书声。
穿劲装的少年,捧着书坐在石头上,正一行行仔细诵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许是注意到不对劲儿,读书的少年抬起眉眼,朝花径望来。
映入眼帘的少女,肤白胜雪,穿正红牡丹襦裙,俏生生站在阳光下,眉眼娇憨如初,却梳着精致的妇人发髻。
虽然好看,但那发髻也太碍眼。
宁晚舟握着书卷的手悄然收紧。
眸色沉黑而狠戾,他像个小混混般冷嘲热讽“哟,这是三日回门呢?也就嫁了个土财主,瞧你整得跟衣锦还乡似的。”
土财主……
南宝衣咬唇憋笑。
小公爷的怨气还真大,连南越国首富都被他称作土财主了!
“是啊,回门瞧瞧。”南宝珠脆声,“你倒是读上书了,你认得全书上的字儿吗?可莫要读错音,平白惹人笑话!”
宁晚舟心里那个气。
眼见南宝珠继续往前走,他高声“喂!”
“干嘛?”
少女回眸,发间珍珠步摇轻曳,是极美的样子。
如今已是六月中旬,蚊虫渐渐多了起来。
南宝珠脖颈间有被蚊虫叮咬过后的红痕,阳光下十分醒目。
宁晚舟注意到红痕,脸色渐渐发黑。
半晌,他为了维护自己的体面,咬牙道“我如今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别总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我也不是没有姑娘喜欢的,我昨夜吻了她,我还打算七夕时带她去观凤台,为她放湖灯。”
观凤台临着观凤湖,每到七夕时节,会有无数年轻男女结伴同往,花重金买下一盏盏写满对方名字的莲花灯放进湖里。
哪个姑娘的名字最多,就是当年七夕最有排面的姑娘,地位和花朝节时选出来的“百花神”一样,也能载入地方史册,成为美谈。
面对宁晚舟的挑衅,南宝珠“哦。”
宁晚舟“……”
“哦”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南宝珠继续往前走,忍不住喊她“南宝珠,金敏会为你放湖灯吗?七夕那晚,你敢不敢去观凤台,敢不敢让金敏与我比个高下?”
南宝珠转身看他。
少年唇红齿白,面容极其俊俏。
哪怕眼底藏着狠戾,也丝毫不影响他的美貌。
幼稚又执着,却让人心软得一塌糊涂。
她微笑“好呀。”
宁晚舟目送她离去,摸了摸腕间的银镯子。
他用所有积蓄买下来的,因为南宝珠不肯要,所以他就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陪他读书的十言,小声道“小公爷,哪儿来的姑娘喜欢您呀?”
这般狠戾的少年,谁会喜欢呀。
宁晚舟“……”
虽然没有,但花钱雇一个总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