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带回来的,还有一些具有埃米尔国风格的矛头。
毕竟那是大马士革弯刀,熟铁与锻钢混合打造,它是一种碳钢武器,论性能完胜法兰克宽刃铁剑。
当年,胜利的欧奈骑士被彼时的皇帝“虔诚者”路易许可带走这样的战利品,不过直接使用敌人的武器全面武装自己,这样的贵族是否是在说“我很穷”呢?
欧奈骑士确实不富裕,与其自己打造新武器,还不如拿着运回来的一马车埃米尔国的旧货武装,还能美其名曰“我们的武器证明了昔日的胜利荣誉”。
就务实的角度而言,欧奈骑士仅具备小规模出兵远征的实力,若是论及保卫家乡,介于整个骑士领的十个村庄比较集中,已经被折腾一番的村子在骑士的带领下,这番迅速拼凑出五百人的恐怖数量之军队。
这一代的欧奈骑士欧德,他从未想到自己居然还有如此规模军事力量。
镰刀逆装用麻绳迅速捆了做短矛,劈柴的小斧头和勾刀也捆在木棍上。
最重要的武器还是那一批缴获的埃米尔国的旧矛头,以及本部保留的猎矛。
不能奢望武装农民有什么防具,被命令参战的农民第一次看到乡亲们都带着武器行动起来,到处是自己认识的人且人数真的庞大,似乎只有领主儿子大婚的之后,才可能出现如此盛况。
身处大集体的个人突然勇气万分,哪怕他们只是一身布衣、乱糟糟的靴子,以农具做武器就来打仗了。
再当他们看到骑士大人组织了一支前所未有规模的骑兵,顿时声威大震!
一百名骑马者聚集起来完全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这是欧奈骑士的骑兵队,民兵们看得咋舌。
失败、痛苦、哀愁的情绪荡然无存,凡是来欧奈大村避难的男人们,哪怕是十一二岁的少年,找到一根木棍也加入亢奋的人群里。
也就是各村民众因恐惧而拖家带口逃到欧奈大村,骑士才能几乎一瞬间集结出一支强大民兵力量。
若非死亡逼近所有人,否则骑士几乎不可能组织出事实上超过五百人的军队。
当然,其中真正有战斗力的就只是二十名骑马的扈从战士,以及五十余名白胡子拉碴的昔日老兵了。
而在菲斯克看来,那个大村安静异常。“该不会附近村民都被我吓跑了吧?!晦气,我可不想攻打一个空荡荡的村子。”
正当菲斯克与战士们有些疑惑,不远处突然传来沉闷的铜钟响声。
这悠长的声响惊得罗斯战士们猛一哆嗦。
“暂时停步!”菲斯克伸出右手,他附近的三支百人队听令停步。
须臾,布洛迪策马而来:“大哥,有异常?”
“你听,钟声。”
“听到了。嗬,丧钟为敌人而鸣。”
“可不好说。”菲斯克绷着脸摇摇头:“我总感觉有一群狂人要和我们战斗到死。”
“狂人?来一个杀一个,咱们一路上已经消灭太多了。”布洛迪毫不犹豫将杀戮欲摆在脸上。
菲斯克在侧着身子看看左右,拍成整齐队列的六支百人队,战士们普遍挺直腰板坐在马鞍,战马则摇晃大脑袋,还有的勾头就地啃食青苗。
“再等等。”菲斯克命令道:“相信我的直觉。”
难道真就让阿洛维斯的乌鸦嘴说中,当地人已经有所防备打算殊死抵抗?
此刻混在军中的阿洛维斯本人,老家伙和他的老伙计们一样感觉到一种危机。兄弟们已经老了,而且并不愿意与特鲁瓦伯爵的人发生冲突。
他们在大村之外没有等待很久,这才刚过中午,开始有骑马者浩浩荡荡离开草垛房的遮掩。
“不可思议。他们居然有这么多骑兵?”菲斯克不禁瞪大双眼,事态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