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么些年头里,唯一学会的就是小心谨慎,当你的猎物一时没有露出破绽,那你就一时不能动手。
不要因为你自己认为这是最好的机会,而是要让敌人觉得这是别人杀自己的最好机会。古正文深刻理解到了这个道理,只要他在这里坐着,无论是在抽烟还是在打鼾,那一个合格的杀手就不会冲过来动手。因为这样的猎物明显是在警惕,杀手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的。
有人说一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才无所畏惧,明知有人要杀自己却还不找个地方躲起来,往往这种人才是最杀的,杀手在不了解你的身手之前绝不会贸然行动,一旦失败就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每一个杀手都会忌讳失败。就像你在路边走着,突然冲出来一只狗想要咬你,你若是转身就跑,不出意外你马上就会被追上且受痛,但如果你直接捡起来脚下的石头去正面朝着它,那是可能会把狗给吓跑的。
这种道理也是很深刻的,话糙理不糙。(久闻天在心里说,这种事别杠,一般狗是不会突然来咬你的,就算真的有这种方法也绝对适用,如果你是自己去跟狗过不去,那你就是拿刀也不行事)
古正文一口一口的烟吐出来,背后是柴火烧着的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有那二人的呼噜声。渐渐地夜深了,现在估摸着也就是夜晚十点左右,久闻天和久记睡了有两个小时左右了,古正文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脑袋随即一撇,一根银针突然插在了自己的背后。
如果古正文这脑袋不躲一下的话,那银针绝对会插到他的右眼上去。古正文说道“出来吧,躲着也没意思,你们龙城人只能玩些阴的,明得不敢玩玩吗?”
这时一个山贼头目从一块石头后面走了出来,那是一个穿着黑色粗布衣服头戴斗笠肩披蓑衣的年轻男人,这身打扮与龙城可以说是极为不符了,要说斗笠和蓑衣都是为了防晒的话,这也说得过去,但真的有人在晚上穿这些是为了防晒吗?
要古正文来说,这不过是为了掩藏自己罢了。那人冷笑一下,说道“那把金刀我认得,我要是没猜错的话,十几年前就消失的‘金龙’应该还没死吧?”
古正文愣了一下,认得金刀的人不多,知道金龙这个名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往往知道这两个名字的人都活不长,最慢也是一天的寿命,可眼前这个年轻人却很轻松地说出了这两个名字。很可能是两个原因,第一个,他这明州的大能,知道古正文也不算稀奇,第二个,他有过了解,但不怕死。
“金龙?那是谁?”古正文故作糊涂地问道。
年轻人说道“你变了,以前只要别人说到这两个名字就会往生极乐,令整个明州闻风丧胆的人,你算一个。可是十几年前,准确说是十六年前,你在明州消失了,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我一直以为是门内除掉了你,所以与古天决裂,整日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过着山贼一般的生活。我本来想等你们睡着了再动手,但你却迟迟不肯休息,若不是那把金刀露了出来,我指定不会再等下去了。”
古正文的瞳孔突然有了剧烈的变化,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变得熟悉了起来,古正文慢慢放下了手中的烟枪,颤巍巍地问道“小,小恩?”
古恩慢慢摘下斗笠,脸上一道斜着划过眼睛、鼻子、嘴巴的长长的刀疤愕然露在古正文面前,但那炽热的眼神不会改变,就连他的模样也没有改变。古恩淡然地说道“爹,是我。”
古正文的眼泪突然流了出来,往事他不会再去想,但这时却如潮水般涌到了自己的脑海里,那些原本他以为自己封存了的记忆,这时却全都倾灌到了他脑子里,然后顺着眼睛流了出来。古正文哭着说道“小恩,我好想你啊,我去找过你了,我以为你死了,我……”
“现在说这些话是不是有些早了?要不你们还是都去地下叙旧吧,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在那山顶上突然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