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 明媚便带着大军出现在了缅城。 缅城其实是个穷山恶水的地方,民风彪悍,这里在前朝时也以好勇斗狠闻名,许多知名马匪悍匪水匪,大多都出自这里。 这是一个武力值的特别高的地方,几乎每个小孩子从小都要学习武艺。 爬山,游泳,辨识各种毒花毒草都不在话下。 缅城的城池也特别的高,依山而建,高高的城池上插着象牙,头骨,尸体等种种东西,看来便很彪悍。 卫铭燊道“这里的许多人光脚走路,在山上依然健步如飞,他们打猎的人很多,弓箭手也很厉害,现在还有许多人会用弩箭,射程远,射击也很准!” 明媚略点点头。 两人说话的功夫,一枚弩箭已经射到了离两人不远处的地方,是从城墙上面居高临下射下来的。 众人大怒,很想举枪回击,但明媚没有命令,他们就只能各自忍耐着。 明媚笑了一下,招招手,将那弩箭拿了过来,见那弩箭上刻着一个古字,可见是古城玉的亲信射过来的。 卫铭燊蹙眉,眼眸中厉色一闪而过。 他说道“古城玉在这里自立为王,不和其他的军阀接触,虽然依靠山险,看起来好像逍遥自在,其实对他也有诸多限制,比如,他就没办法从内地那里购买军火枪支弹药,即便能弄来也是小批量的,你看他的亲兵都还在用弩箭,而不是枪支。” 明媚看着这好山好水,想起后世将会有人来这里旅游,险要的山道上也会修起长长的楼梯,便觉得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 固步自封固然安全,却也很容易被人超越。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她拿起望远镜看了一眼,便看到高高的城墙上,站着一个身穿异服的男子。 那男子一身鲜艳的服装,头发很长,梳成了发髻高高绑着,看起来很有几分洒脱的样子。 那人手中也拿着一个望远镜,见明媚看他,便干脆拿掉了自己的望远镜,大大方方的让明媚看,还抛了一个媚眼过来。 明媚“……” 粉团子“不用说,这家伙的眼睛一定是抽筋了,宿主的眼睛又没瞎,怎么可能放着珍珠不要要鱼眼珠子。” 卫铭燊也看见了,他面色铁青,微微低下头去。 他真是许久没发威,旁人已经忘了他战神的名号,等会儿攻下城,他要把古城玉的眼睛挖下来喂狗吃。 明媚看了他一眼,笑了。 吃醋的样子,真是可可爱爱! 尉官照例拿着大喇叭喊话投降不杀,负隅顽抗杀无赦。 古城玉在高高的城墙上大笑了三声,回道 “我知道你们,我也听闻了你们的传说,不过,我为你们准备了大礼,你们有阴兵,我有巫师,我到底要看看到底谁比较厉害,不过,我有言在先,若我赢了你们,这个女头领就要做我的夫人。” 他口中说着,招了招手,城墙上立刻出现了一个个带着牛头的巫师。 高高的牛角看起来威武有力,脸上涂了五颜六色,身上穿着兽皮,几个人搬着一个个大桶,围着大桶跳起了诡异的舞蹈,口中还念念有词。 粉团子睁大了眼睛,“他们在做什么妖?” 明媚“驱邪!” 粉团子哈哈捧腹大笑,“他们把神当做邪?” 卫铭燊呵呵冷笑一声,开始擦拭自己的手枪和匕首,他已经想好了怎么解剖古城玉。 他攻打了这么多的城市,还是第一次不想让对方痛痛快快的死。 明媚平静的看着这一切,等那些人唱完跳完之后,几个人拔下了木桶最下面的塞子,咕咕的腥臭的鲜血顺着城墙流了下去。 卫铭燊面色大变。 明媚道“不用担心,是牛血!” 在缅城,牛是很尊贵的动物,具有勤劳善良任劳任怨的品质,也有驱邪避恶,对抗鬼神的作用。 为了这次对抗明媚的军队,古城玉几乎将全城的牛都宰杀了,才放出来这些足够将城池全部浸染的鲜血。 一桶桶鲜血将城墙染成了红色。 风送过来血液特有的腥味。 明媚面无表情的看着。 她身后的许多士兵已经被这个味道熏得烦恶欲吐,在城墙上的人更是如此。
第1062章 青衣若斯(27)(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