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觉到自己是如此孤单和渺小。
“村子距离墓碑镇很远,又在隐秘的山坳里,未必会被花旗帮的人找到——战事紧迫,估计他们不会浪费大量时间在没有油水的小山村上。”
哥哥说,“至于未来……听天由命吧!”
……
白小鹿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接下来几天,他们又陆续去了附近好几个人口众多的大城镇,还是一样的套路,先“重金招募”,再武力胁迫,包括白小鹿这个“毛都没出齐的小鬼”都被金牙老大当成活广告,用来讥讽那些畏葸不前者的怯懦,就这样滚雪球般聚集起了上万人的队伍。
经过“蛇爷”的事情,白小鹿产生了一些心理阴影,对传说中穷凶极恶,臭名昭著的金牙老大充满了十二万分的恐惧和戒备,不过还好,大约他是真的不好这一口,而且开战之前,军务繁忙,也没太多时间来炮制白小鹿,只是让白小鹿跟着他的一名侍卫学习些战场上的基本操作,狠狠摔打了一番,白小鹿为了增加自己的保命本钱,学得倒也拼命。
只是有一天金牙老大从墓碑镇新兵的口中,得知白小鹿干掉天狼赌坊大老板“蛇爷”的事情,倒是生出几分兴趣,吃饭时特地把他找来询问。
白小鹿自然不愿意说出哥哥的秘密,只是说自己趁着“蛇爷”不备时抽出他腰间的手枪,轰爆了他的脑袋,又借着身子单薄,从通风窗里钻了出去,却是隐去细节不提。
“蛇爷”在墓碑镇附近大名鼎鼎,到了金牙老大这等级数的凶神耳中,又算不了什么,他懒得追究细节,只是叉开五指,重重拍打白小鹿的肩膀“好小子,真有种,我就知道自己绝不会看错人,此战过后,你若没死,再斩下五颗人头,便让你加入花旗帮!”
白小鹿被拍得龇牙咧嘴,再看金牙老大打满了补丁的丑脸,倒觉得没那么恐怖,身上浓烈的臭味,似乎也淡薄了许多。
……
又过三日,他们终于抵达“同盟”地下都市“新金山”的上方。
之所以耽搁这么多天,是因为不断有新的魔族队伍加入他们的行列。
原来花旗帮的实力,远远不止白小鹿在墓碑镇看到的那些,却是派出了几十支“武装募兵队”,几乎搜刮了烈血荒原所有人口众多的城镇,聚集起不计其数的“新兵”。
还有几十支原本就臭名昭著,罪孽滔天的匪帮,也主动赶来“投效”,要跟着花旗帮一起打破“新金山”,狠狠干上一票。
白小鹿见到那么多奇形怪状的魔族,才知道天下之大,光是整片烈血荒原,就有如此多特色鲜明,不尽相同的城镇和部族。
有些匪帮成员全身穿着巨蝎甲壳制造的毒刺战甲,就像一只只人立起来的大蝎子。
有些部族浑身上下都沾满了羽毛,不留半点缝隙,据说这样就能抵御严重的辐射。
还有一座城镇的所有居民都是右臂畸形膨胀,几乎占据了身体的一半,走起路来极为不便——但金牙老大却说,他们是投掷手雷的天生好手,能把足足一捆手雷精确投掷出数百米去,攻城拔寨,最好不过。
当然,白小鹿也见到了无数被迫前来的“奴兵”。
他们往往衣衫褴褛,愁眉苦脸,脖子上缠绕着铁链,铁链旁边挂着遥控炸弹,个锁在一起,只许前进,不许后退,前进还有一线生机,后退则自己和同伴的脑袋都要飞上半空——简直是一群会走路的尸体。
其中就包括一些墓碑镇的镇民。
甚至是天狼赌坊那些侥幸没死的看场。
见到他们这副下场,白小鹿才知道哥哥当时让自己报名有多么明智,一念之差,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尽管这“天堂”,也不过就是地狱上面一层而已。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