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字真的不是韩成的强项,自幼用惯了硬笔,又没有学习过书法的他,毛笔用起来一点不顺手。
不过这时候却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去做硬笔,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如果是在后世,韩成还真没有在人前用毛笔写字的勇气,毕竟他的脸皮没有射墨的‘书法大家’厚。
不过现在是原始时代,看看身边最近两年才不穿兽皮的巫还有石头两人,韩成觉得自己献些丑还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巫还有石头的字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青雀部落里,字只是一种记录东西的载体,还远没有发展成为一种书法。
当然,这也跟一开始教他们的韩成写不出一笔多么漂亮的字有一定的关系。
粗糙的纸折叠之后被韩成用刀裁成四份,现在其中的一块就被放在了石板桌上,两边用两块石头压着充当镇纸。
韩成四平八稳的坐在那里,提着笔煞有其事的在写。
本来想写自己的名字的,后来想了想又将之改成了青雀部落的第一篇恢弘巨著《小蝌蚪找妈妈》。
粗制滥造的纸张,粗制滥造的墨水,再加上一个基本上没有怎么用过毛笔的人,三个凑到一起没有出现负负得正的事情,所出现的只能是雪上加霜。
看着粗糙的纸上并不怎么显的、鬼画符一样的字,纵然是之前已经做了足够的心理准备,韩成还是禁不住有些汗颜。
“这东西都没有怎么完善,到时间都弄好了,写起来就方便了。”
无视巫还有石头有些难以置信的目光,面色郑重的韩成一本正经的进行甩锅。
打死他都不会说这样的结果主要是他的毛笔字太赖……
听神子这样说,青雀部落的两个神棍兼职的文化人,也露出了原来如此的神色。
就说嘛,依照神子的智慧,怎么也不至于用备受他推崇的东西,写出如果不是早就将《小蝌蚪找妈妈》熟记于心,这会儿说什么认不出来的字来。
看着巫还有石头的样子,韩成悄悄的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今天这事情弄的还真悬乎。
不过如果有好墨水了,拔根大雁的翎毛,仿照鹅毛笔制出大雁毛笔,写起来应该会顺手的多。
这样想着,韩成随又暗暗摇头将这个想法丢出脑海。
不管他本身毛笔字写的如何,但对于自古流传下来的东西,还是有着一种很深的情结在。
有这种情结在的人并不在少数,这也是为什么众人看到一些沽名钓誉之辈用所谓的创新,对传统的书法进行侮辱的时候,会那样的愤慨的主要原因所在。
韩成看看手里的毛笔,这现弄材料制造出来的毛笔书用起来并不舒服。
一方面是他不习惯用毛笔,另外一方面就是笔头也不怎么适合书写。
吸水不行,留不住墨,蘸上一下写不了几个字就需要在蘸。
看来纯狼毛并不适合用来做毛笔,需要再想办法进行改进才成。
并不怎么合格的毛笔到了巫手上,颇为新奇的巫拿着左看右看了一阵之后,开始学着韩成的样子,在碗里蘸墨,以一种颇为别扭的姿势在纸张的背面书写。
用惯了坚硬石笔在陶板上刻字的他,同样也用不习惯软软的毛笔,第一笔落下就将整个笔头都给按散了,一笔下来,磨掉了两根福将的毛。
好在纸张足够厚实,吸水性也好,不然的话,这一下只恐怕会捅出一个窟窿来。
“神子……”
手上沾染了一些墨的巫,举着散开的毛笔,有些无助的看着韩成。
这会儿看着极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般的巫,韩成心中不由莞尔,人都说老小孩儿,此时看来果然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