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章 再出状况(3 / 3)

进一步减小。这在婚姻制度体现的更加明显,女性只要有能力可以置产,可以招胥,可以是一家之主,只要夫妻双方有合理理由,随时可以合离,子女也可以自由选择跟随父母哪一方,掌管户籍的官员结合实际情况,宣判女子归属问题,且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再无权干涉子女的嫁娶问题。且有严重过失证据确凿的,还受会人唾弃,律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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