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茉,你还记得你晕倒的地点吗?”我转头问道。
“当然记得。”苏茉点头答道。
我也点头道“好,带我过去。”
苏茉自然没有意见,虽然天色已经黑了,但有我和肥仔在,她并不用担心什么。我们跟苏茉母亲打了声招呼,便由苏茉带领我们来到她被害的地点。
凶手的作案地点基本都是街角或者胡同、无人小道,一来这里人烟稀少,二来有遮挡物,大多地方更是监控死角,不会被拍到正面身影。我在苏茉晕倒的位置附近转了转,当我抬头看到那一盏盏灯火通明的路灯时,嘴角微微一笑。
“你当时走的是哪个方向?”我向苏茉问道。
苏茉不假思索道“向外走啊,我正要穿过这条小路回家。”
“果然和我猜的一样。”我满意地笑道,“当时苏茉背对着路灯方向,如果迎面走过来一个人,由于光线照在脸上,她一定能看清凶手的模样,所以凶手才会跟在她背后偷袭。”
苏茉默默点了点头,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
“我一直就在想,既然凶手计划如此周全,每次都能找到监控的死角,那么他有时在正面行凶,对苏茉却是背后下手,这真的是偶然吗?直到我看见电视里放出的视频,我发现那几个受害者都是迎光走的,凶手与她们相对,正好逆光。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仅仅依靠昏暗的路灯,她们不可能看清凶手的脸,所以……”
“所以她们对于凶手的描述并不可信。”苏茉接着我的话说。
“没错。”我点头道,“或许她们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把凶手的脸脑补了出来,尤其是在昏迷的情况下,应该更容易产生错觉。比如孟特娇那个小神婆,她把凶手幻想成骷髅,应该再正常不过了吧?我想其他人也是类似的。”
“哎,看来真的不是灵异事件,那还是交给警察吧。”肥仔叹了口气,失望地说,“苏茉,同桌本想替你报仇,奈何空有一身武艺无处施展,就这样吧,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道“你有啥武艺啊?”
苏茉也嗤笑道“我看你像武大,仗着身边有个武二就神气十足。”
“你们俩合伙欺负我是不?行,老二,你把你嫂嫂送回家吧,大哥卖炊饼去了!”肥仔十分委屈地转身就要走。
苏茉在背后喊道“喂,其实你说得对,这案子没那么简单。”
听到苏茉的喊话,肥仔猛然驻足,我也是一脸好奇地盯着苏茉,不知道她还有什么见解。
“那天晚上我穿了一件毛衣外套,很粘毛的那种,我醒来的时候,在身上发现了这个。”
说着,苏茉从兜里掏出一撮毛绒绒的东西,我凑近了一看,发现是一小撮黄色的动物毛发,又直又硬,几乎不打卷儿。我们每人拿过几根,仔细地研究起来。
“你咋不早拿出来呢!”肥仔抱怨道。
苏茉一脸无辜地说“因为一直在讨论其他线索啊,没机会说到这。”
“你确定这是凶手留下的?”肥仔激动地问道。
苏茉说道“应该是吧,我醒来就在身上了,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种毛。我觉得事有蹊跷,就没跟警察说,想着先跟你们商量一下。”
“能不能是过路的流浪狗,蹭到你身上的?”肥仔猜测道。
苏茉摇头说“狗毛比这个软,这个有点像毛笔的毫毛。”
“毫毛?孙猴子啊?”肥仔傻乎乎地问道。
苏茉嘴角下沉,无奈地撇嘴道“毫毛就是毛笔的笔头,一般有用兔子毛、鹿毛、黄鼠狼毛做的,最常见的就是狼毫笔,不过用的不是狼毛,而是黄鼠狼的尾巴。”
以前没发现,苏茉的学识还挺渊博,看来平时没少看书。可能是书读的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