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老板!公司出事了!(2 / 3)

电话一接通,周薇张口便是一句:“老板!公司出事了!”

杨峥听的心里一紧。

等周薇说完事后。

他才放松下来。

公司是出了点事。

但在他看来,也不算什么大事。

跟这次斗鲨TV的“夏日之星”活动有关。

今天是22号,活动在今天已经开始。

根据杨峥的意思。

峥嵘传媒在这次活动中,要推3个主播进前十,推10个主播进前百。

前十的3个主播不难选出来。

张菲菲、周枚、卫羽璐。

公司唯三签约了A级合同,且日礼物流水能破万的主播。

推这三人,是毫无争议的。

而另外7个要推进前百名的主播。

周薇是要王逸飞、赵梦琪他们这些主管推荐出来的。

毕竟他们更了解公司的主播。

但举荐制,操作空间有多大就不用多说了。

其实原本像峥嵘传媒这种并不算大的公司。

整点这种人情关系,问题倒也不会很大。

但总有一些人吧。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郑明理,当初那个给女主播打义务工的小肥宅,如今峥嵘传媒的场控组主管。

23岁的年纪,拿着上万块的月薪,手下还管着一批人。

他直接就飘了。

平常怎么耀武扬威就不说了。

而这次选人的时候。

他更是直接暗示人家女主播,陪睡就给名额。

这都还不止。

关键是,这狗日的睡了不止一个!

另一个被睡了,但是没得到名额的主播,直接举报到了周薇那里。

杨峥当然是很不爽的。

因为从某种角度说,郑明理这等于是拿着他的钱在飘!

所以他知道这件事后,第一反应就是想直接把这龟儿子给弄进去!

但联系了公司的法务后,他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件事不能算违背妇女意愿。

因为那女主播主观意愿上是同意发生关系的。

诈骗罪也不好定。

因为诈骗罪一般是指有骗取财物的行为。

而女主播被骗的是“性利益”。

这能否作为诈骗罪定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

同样,因为没有经济利益,职务侵占罪也不好定。

总结来说:就这种承诺好处的骗炮行为,虽然万分的不道德,但却很难用法律来制裁。

用常规手段的话。

杨峥只能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为由,把郑明理踢出公司。

想让他进去,很难。

这就……很操蛋。

跟包养无罪,瞟唱犯法一样的操蛋。

杨峥犹豫许久,最终还是给结拜大哥钱豪打过去个电话。

这事找一个银行行长能有啥用?

他能认识银行行长,这行长难道就不能认识别的人?

按级别来说,这可是位厅级。

认识位能搞进去个真犯了事的不良市民的人,会很难么?

其实找张鸣强的效率肯定会更高。

而且论起关系来,他跟张鸣强的关系也要更近。

但正是因为效率更高,关系更近。

所以这种小事,他才不想直接去找张鸣强。

晚上。

杨峥再次陪大哥钱豪喝了个尽兴。

也又结识了两位爱品酒的“哥”。

刘哥刘刚,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