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陈籍,不是陈季(2 / 3)

霰弹打下来……死了四个,重伤一个。”

“对了,榴霰弹是什么你知道不?”陈籍问道。

秦天摇了摇头。

牛犇则在一旁说道:“大口径榴弹炮打的一种炮弹,和普通榴弹里面装炸药和预制破片不同。榴霰弹的里面,装的是筷子粗细,手指长短的黑色钢针或者箭簇。一发榴霰弹里,装几千枚。这种弹,不是落地爆炸的,是凌空爆炸的。然后将里面的钢针或者箭簇,泼洒下来,就像下雨和天女散花一样。半径七八十米之内,无防护的有生目标,都会被无差别钉成刺猬。”

“旅里以前122的榴霰弹实弹训练的时候,在靶场打死过一头野猪,全烂了……惨的不行……”

秦天倒吸一口冷气。

“竟然还有这么狠毒的炮弹?”

牛犇则满不在意:“这算啥,白磷发烟弹才厉害呢……一丁点火星子,就能把骨头烧穿,都扑不灭的!”

而陈籍,则是摆了摆手,说道:“老头当时,就是冲在最前面。”

“但凡走慢十步,就没我了。”

“后来,老头留了一个兵照顾伤员和尸体。”

“自己带着最后一个战士,他们两个人上去,把敌人火力点给炸了。”

“回来的时候,还把四具尸体和重伤员,拖了回来。”

秦天心中一凛。

这样的凶险,光是听着,就心惊胆颤。

亲身经历,得是种什么感觉啊……

陈籍则是歪了歪头,眼中带着点笑意地看着秦天:“我们不是地方上的那些官僚……”

“我们是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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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真流血流汗,断胳膊断腿,死人的地方!”

“每一个营连级的军事主官身后,都有几百双眼睛看着呢!”

“老头是带兵出来的,最明白什么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你怕死,不身先士卒,谁还服你?谁还跟你打仗?”

“国家和人民遇到了危难,遇到了灾情,军队不冲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谁还信咱们这支军队?”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所以,我就来了最危险的部队,也是立功最大的部队!”

“一条命而已,真就那么重要?怕个啥?”

“真以为部队里的军二代全都是赵蒙生?”

“老头给我起名叫陈籍!而不是陈季。就是让我当个真正的军人。而不是流氓政客。”

秦天动容。

一旁的牛犇则是说道:“确实,俺就服俺们营长和教导员。永远都是带头冲锋的!”

秦天立刻回想起来。

上一次剿匪战斗的时候,陈籍就是自己带领突击队,冲在了最前面!

整场战斗,最危险的,也正是他!

自己突入最深处,营救人质,面临被包围打死的风险。

可不就是先登、陷阵、夺旗、斩将?

心中,已经对眼前这位汉子,心中多了几分敬佩。

短暂的聊天过后,陈籍三人离开了甲板。

说来也奇怪。

后面六七天的路途上,秦天愣是没在船上再见到人影。

找都没找见。

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

就这样,在十几天漫长的水上生活之后。

轮船终于开到了蓝星的另一端。

鹰酱国,旧金山。

当远远看见广袤的陆地,以及那座红色的金门大桥的时候。

尽管不是自己的祖国。

秦天还是因为看到真实的陆地,而小小兴奋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