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知道,他要等这组声响响起整整12次才行。
李砚凉差点哭了,用尽全身力气划烂一只蝙蝠的喉咙,像杀红了眼的战士,发了疯似的,和蝙蝠拼命搏斗。
那狰狞而丑陋的面孔一只又一只地冲到他面前,露出饥饿的獠牙,亮出利爪。
好像他变疯了后,它们也变疯了。
浓郁的血腥味使人兴奋,炸开的野鸢尾勉强能延缓这些野生蝙蝠的行动,但也只是延缓,这时他才明白刚才那些蝙蝠只是在和他小打小闹,现在才是动了真格的想要他的命。
他从来都没有发觉过,原来机械响起的动静,竟然可以和读秒一般,让人深感度日如年,他甚至一度觉得,自己的血都要快流干了。
好在蝙蝠的数量没再增加,可眼前还剩最后一只……
它显然是王。
咔哒——
咔哒-
咔哒——
他一直在数,这是第11下。
它嘶嚎着朝他飞来。
李砚凉喘着粗气,抬起枪口。
没想到这一枪打出去的质感与之前的麻醉剂大不相同。
子弹狠狠地凿穿了它的脑袋,像一颗烟花一般在它的脑袋炸开。
它是王,但它死得比它的子民们都迅捷。
咔哒——
它也应声跌落在地。
一阵剧烈的震动后,一股凉风从身后灌入颈脖,没等劫后余生的狂喜上头,他听到有人在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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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起手来!”
他本能地拔下肩膀上的蝙蝠尸体,丢下枪、丢下刀,困惑地问着外头的人,是不是他们帮他开的门,可是他们没有回答他,只是焦急地冲上前,把不知何时跌倒在地又险些失去意识的他给捞起来。
林子里似乎有人在喊叫,他好像躺上了担架,黑影一般的林冠像极了圆形剪影,简直如艺术插画一般让人赏心悦目,月光落在林冠的边缘,新鲜的空气灌入肺部,让人无比安心。
失去意识前,他看到了陈慕青的脸。
也是,他这么会算,他们俩这么有默契,应该……
是他帮他开的门吧。
他快沉睡了。
不知道……小妖精今天吃木瓜吃得还开心吗?和寄洲、小飞他们玩得开心吗?能合得了群吗?
陷入彻底的黑暗前,他如此想到。
*
简约而古色古香的黑桃木书柜里,放满了他喜欢的藏书。
多是些科普、未解之谜,还有志怪小说,诸如《子不语》之类。
子不语怪力乱神。
因为这句话,他自小到大都是个唯物主义者。
他并非不相信怪力乱神的存在,而是认为,就算有怪力乱神的存在,他也要踏踏实实地过好现实中的生活,比如好好吃饭,好好学习,好好睡觉,努力拿个第一,让父母笑一笑。
直到那一天,他把他接回了家。
他漂亮而神秘。
李砚凉从来没在学校里见过这么特别的人。
他近乎是对他一见钟情了,哪怕他知道这种情窦初开的感觉对于他而言,是不应该的。
但有时候,一旦见到对的人,那些标准和规矩,都显得似乎不太重要了。
他从来不告诉他,他叫什么名字。
但李砚凉觉得,他总不能一直叫他“喂”吧。
于是,他从书架上拿出来了一本字典,放到两人中间。
他看不见,他的眼睛暂时失明了。
所以,李砚凉只能用游戏的方式,跟他说:
“诺,这是字典。你随便翻开一页,指一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