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庭审(2 / 4)

减少量刑,王仪的律师直接就承认了绑架的事实,但是对于其中的分工和最后的量刑有异议。

被告律师宣称,王仪是完全在被胁迫和被精神控制的情况下才会帮助王永安犯罪的,她也是受害方之一,因此请求法官可以从轻处理,减少或免除对于王仪的刑罚。

检察官自然不肯让步,他们拿出了证据证明贺舟舟的位置信息是王仪主动提供的,雇人绑架贺舟舟的钱从头到尾也都是由她转到了王永安的账户里再转出去的,明显就是一开始就在想把自己撇干净关系了。

王仪的律师却坚称这完全在王永安的授意下操作的,王永安不仅是王仪的父亲,有身为父亲的权威性,而且他手中还握有偷拍的王仪的照片作为要挟的手段,逼迫他的当事人王仪出于恐惧不得不按照他说的去做。

王永安要挟王仪是事实,在搜查中也的确从他的电脑中拿到了律师口中的那些照片,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负责本次案件的检察官从之前的检察官换成了现在这位在法律界都非常有名的号称是“史上最年轻的天才检察官”,他是检察院院长的学生,二十岁就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进入检察院,从他负责的第一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未尝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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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被要挟了却不报警,反而为主犯提供犯案的必要帮助,如今又以被要挟作为理由来寻求脱罪吗?”检察官话语中带了些嘲讽。

“反对!这是对我当事人的不尊重!”辩方律师提出了异议。

法官的锤子轻轻捶了两下,发出“嘣嘣”的声音:“检法,注意你的发言。”

检察官对着法官弯腰鞠了个躬,接着向旁边的法庭助理提交了一份新证据:“法官阁下,检方要出示新的证据。”

“这份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王仪在被保释期间再次买凶杀人,企图让人假造车祸杀害贺舟舟女士。”

法庭助理将新的证据交到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戴上眼镜后仔细看了看手中的证据,这是一份银行转账记录、一份邮箱恢复记录和一份口供。

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了由王仪的经纪人账户转出了一笔钱到贺舟舟和厉晋淇车祸的肇事者的妻子账户中,且数额巨大,高达五百万。

邮箱恢复记录则显示了王仪的经纪人曾经使用景星内部的追踪艺人位置的软件定位贺舟舟的位置并且使用邮箱发送给了车祸的肇事者。

最后就是甘慧,也就是小甘的口供,她表示这一切都是受到王仪的指使,在贺舟舟还没退圈之前她就已经被王仪收买,为王仪提供贺舟舟的信息,并且在贺舟舟和景星解约的时候故意在她手机里留下可以查询她位置信息的软件。

这份证据可以证明王仪早在还没被王永安胁迫的时候就对贺舟舟有所图谋,且在绑架案发生后还再次试图买凶杀害贺舟舟。

辩方律师也拿了一份证据复印件,越看脸色越黑。

法官的锤子再次轻轻敲了敲:“辩方,对于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

辩方律师顿了一下:“异议!从这三份证据只能看出甘慧和车祸肇事者之间的联系,不能排除是甘慧她对自己的前老板怀恨在心买凶杀人,嫁祸给我的当事人的!”

“哦?看来辩方律师没有好好看证据啊,在甘慧的口供中有说,她每次和王仪谈话都是有录音的,检方也已经从她那拿到了这些录音,并且从里面找到了她指使甘慧的直接证据。”说完检察官又向法官鞠了个躬,“法官阁下,录音就在刚刚提交的新证据的证据袋中。”

法官拿起牛皮纸袋倒了倒,里面果然有一个小U盘,法官把U盘交给了法庭助理,让他播放。

“你跟着贺舟舟有什么用,她身边已经有一个曹卉了,她根本不会重用你的……你现在是我的经纪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