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
男的就这么唯唯诺诺地被他老婆揪着和老婆一起找到了我们,和我们签了委托合同,与老婆联手,开始了对情妇的讨伐。
其实和我们签完委托合同,男的还和情妇联系过,让她认清形势,把房子卖了,把那些钱给他老婆。结果情妇也气势汹汹地跟这男的说:我凭什么要把钱给她?
这对夫妻跟我说起情妇嚣张的态度的时候,我默默地解读了情妇没有说出口的话:你老婆陪你睡过,难道我就没有吗?你老婆陪着你的那些时光和我陪着你的那些时光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凭什么她陪着你的时光就比我陪着你的时光值钱?
作为旁观者,我觉得那个男的其实并没有那么不堪,他长得其实挺顺眼的。反观和他有纠葛的两个女的,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互为对手倒也旗鼓相当。
我们作为这对夫妻的代理人,自然是要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办我们该办的事,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反倒成了我们顺便吃到的一个很让人开眼的瓜。
他们的那个案子开庭的时候,对方当事人没有到场,她也请了律师。她的律师是我在老徐那边工作时的旧同事,张律师。
这件事其实也没有多少可争议的点。张律师来开庭,只能硬着头皮来答辩,说:据他当事人所说,那个欠条是她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
法官问:她受了什么胁迫?
张律师说:当时那个男的让他当事人写欠条,如果她当时不写欠条,那个男的就要报警。
我其实懂得张律师的无奈,这种案子,要找抗辩的理由实在不容易。
开庭那天,我的当事人也在场。开完庭,我和我的当事人闲聊,顺便嘲笑了一下那个男的的情妇,说:那个女的自称是学过法律的,用她的话说,是学过律师的,人家要报警都能被她说成胁迫,她这到底学得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呀?难道,人家公安局的人,在她眼里都是黑社会不成?
一个女律师的逆袭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