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玄德,对不住了,这赵云我必须截胡!(2 / 4)

己算是撞了大运了。

只是由于在州府中呆的无聊,所以跑出来闲逛一番,然后又因为见着了城中贫民区的惨象,所以才来酒舍中小酌一口,驱散一下心中的烦闷。

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行程。

却让他意外撞见了赵云。

美滋滋!

……

截至此刻。

曹昂算是把前后因果给搞明白了。

据他所知,赵云是先从家乡率兵投奔了公孙瓒,然后在公孙军中结识了刘备。

接着又因为自己的兄长去世,回家处理丧事,并且在数年之后,于邺城正好碰见奔亡逃难的刘备。

自那之后,就成为了刘备手底下,最坚实的一份子,忠心而不可移。

而自己此番所碰见的,正是投奔公孙瓒之前的那个赵云,在初平二年之前,赵云一直在乡里活动。

也就是说。

这哥们眼下还不认识刘备!

对此,曹昂当即作出了决定。

那就是必须赶在今日这场,短暂的酒舍会面散去之前,将赵云给截胡拿下,不能把赵子龙给放跑了!

首要原因,自然是因为赵云是个一等一的人才。

武艺非凡,忠心耿耿,胆识过人。

这样的人才谁会不喜欢呢,更何况自己手底下本来就挺缺乏,像赵云这种带有先锋和攻坚性质的小队领头人物。

若是能把赵云给截胡了。

也算是填补了这方面的一块空缺。

……

而除此之外。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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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放任赵云前去投奔公孙瓒的话,给自己的敌人无形中增添了几分实力,这还仅仅是次要的。

尤为严重的是。

一旦让赵云遇见了刘备,这好哥俩发生了独特的化学反应。

让刘备那厮把他的口才一展示,又秀一下自己的仁义作风,彰显一下他的人格魅力,赵云不得被瞬间吸住?

把刘备和赵云这两个人,随意调换一个,曹昂都不会有这样的担心。

唯独这两家伙凑起来,就让曹昂颇有些顾虑了,真让赵云先见着了刘备,那往后自己可能就很难再招揽他了。

因此必须截胡!

……

心里打定了主意之后。

曹昂故意装傻充愣,言语之间便飞速越过了自报姓名这一环节。

虽然显得稍稍有些失礼,但和全盘计划相比,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稍稍整理了一下腹中的措辞,曹昂佯装随意的向赵云询问道。

“说起来,我有一事不解,子龙既然是投奔参军,那为何非要赶去南宫县,投奔奋武将军公孙瓒呢?”

“你是常山真定人氏,按理来说直接投奔州府,投奔冀州牧韩府君,这不应该更加便利吗,缘何舍近而求远?”

此言一出。

赵云顿时有些不知该如何作答。

准确的说。

是不知该不该回答。

主要曹昂这一身锦衣华服,而且先前言语透露了,和州府上层的官员有所熟识,自己要是说几句关于州府的坏话,那岂不是显得有点不太好?

但赵云的犹豫,也是犹豫在此。

人的感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自打今日被曹昂请上来一同饮酒,赵云便有一种对曹昂一见如故,大逢人生知己的感觉。

尤其是曹昂言谈举止之间,表现出来的器宇不凡,还有其所展现出来的智慧和涵养。

甚至别的不说,就说这长相。

都让赵云忍不住有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