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斛律金没有继续追击,而是下令在距离水源不远的森林边上扎营。
斛律阿胡跟在兄长身后,视察完最后一名伤员,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向帐篷走。
打仗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光是穿着甲胄站在战场上,就是非常辛苦的事情,这期间还有各种恶劣的状况,比如汗水和血水捂在甲胄中的难受感觉,再比如生死之间的恐惧,这还是布阵中的步兵,如果是骑兵还要一边高度集中注意力操纵战马,一边找到漏洞向敌人发动进攻。
在古代,任何一个名将都是精力和身体素质远超常人的存在。
斛律阿胡就很佩服自己的兄长,在辛苦作战了一天之后,还能探望伤兵,回到营地之后还要准备第二天的作战。
“阿胡,明日再积攒军功,就就可以升任正卒了,你是要做骑兵还步兵?”
斛律阿胡愣了一下,他虽然是斛律金的弟弟,但是斛律金治军严谨,就是自己的亲弟弟都要从辅兵开始。
先做辅兵,然后是正卒,最后是队正,然后是百人队的旅帅。
再往上就是统帅千人营的校尉,再之上就是独领一军的参军参将了。
在上战场之前,斛律阿胡的梦想是做一名骑兵,但是真的进了军营之后,他才明白战场的残酷。
今天阵亡的都是骑兵。
在今天这种顺风仗的时候,步卒的阵亡率是很低的。
但是在马上的骑兵,只要一个疏忽就会死在战场上。
今天战死的三个骑兵,其中一个人是战马失控,突进太前被敌人杀死的。
另外一个是被流矢射中的面门。
最后一个人则是在战胜之后追击敌人的时候不慎坠马,被马蹄踩踏死的。
就连武技和骑术精湛的斛律金,今天也受了伤。
看到弟弟迟疑,斛律金说道:
“你的身体和性子,做骑兵太危险了,还是做步卒吧。”
斛律阿胡低下头,但是兄长接下来一句话又让他抬起头。
斛律金说道:
“阿胡,你想读书吗?”
读书?
斛律金的部族也是个大部族,虽然没有跟随孝文帝去洛阳,但是祖上也是雁臣,家里也是有汉文典籍的。
小时候斛律阿胡也学过识字,不过后来家道中落后就没有再读书了。
斛律金说道:
“这次阿兄若是立功,就用这功劳换你去崇文阁读书,若是你还想从军,那就做个军司马,若是你不想从军了,那就到地方上做个官。”
斛律阿胡想到军中那位颇受众人爱戴的军司马,听说他本来是孤儿,被大将军收留在崇文阁读书。
一想到这里,斛律阿胡连忙点头说道:
“阿兄,我想读书。”
斛律金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咧开嘴说道:
“你是赶上好时候了,咱们以前在草原上,就只有习武这一条路,没有别的选择。”
选择。
斛律阿胡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和原来不一样了,因为大家都有了选择。
斛律金投靠苏泽的时候可以选择,选择被安置当牧民还是从军,苏泽并没有强迫他和部族上前线打仗。
现在斛律阿胡也有了选择,他可以选择当兵还是读书,甚至受了勋官也可以选择回去放牧。
这就是选择,而不是只能在战场的死人堆里无休止的卷下去。
原来选择是一件这么奢侈的事情啊。
斛律阿胡捏紧拳头,他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第二天一大早,斛律金得到了苏登的军令,宿勤明达的大军已经距离新城百里,他们扫荡叛军的任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