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影响不好……”
民警问道:“所以你就在我们民警询问的时候说假话?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的性质很严重?”
项总愣住了:“同志,我这么做……很严重吗?我就是帮着徐经理说说话,不想让这件事传出去,影响公司声誉。”
“你做伪证了知道吗,徐连砸的那部手机已经超过五千元,所以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而你的证言足以让他不被追究责任,你说严重不?”
这……项总沉默了,突然开始哭起来:“同志,同志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摔手机还犯罪啊,我就觉得这完了赔那个小吴一部手机就行啊,同志不要啊,你听我解释……”
伪证罪是主观方面很强的罪名,必须是在知道对方犯罪的情况下故意做伪证,并且达到某个效果,才会构成伪证罪。
项总这个自然是不可能构成的,因为他虽然是故意做伪证,但他并不知道对方涉嫌犯罪。
所以自然而然也就不构成犯罪。
但是,刑法管不了,行政处罚还是要有的,在公安机关办案中作伪证,行政拘留加罚款是少不了的。
项总自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觉得自己完了。
一个小时后,小吴姑娘走出了派出所,神情迷茫。
我就是想离职,可……人事经理和分管人事的公司领导都进去了,我该找谁签字呢?
------题外话------
第二更来咯,这速度给力吧!大家伙儿,月票投起来!
感谢aem07的打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