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对程甜道,“甜心,这样的男人太不靠谱,今天能从另一个女人房间里出来,明天就能从别的女人的床上醒来!”
“跟他分了!我介绍我孙子给你,我孙子长得好看,而且正年轻,比这老腊肉好多了,正是你喜欢的鲜肉!”
而才三十多岁的叶百里挤了进去,笑得一脸文质彬彬,“这老头得对,这种男人趁早甩了最好。甜心,你看我怎么样?英俊多金,对待感情向来一心一意,年龄也不过才刚大你几岁。我觉得我们正好配成一对……”
他话还没完,忽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叶百里,你的脸皮可真厚,就你一天换一个女朋友的速度居然也有脸自己一心一意!
“你可别侮辱一心一意这个词了。”
一个穿着红色夹克,戴着墨镜,两只耳朵上挂了七八只造型各异耳环的男人走了进来。
程甜翻了个白眼,“金克宇,怎么是你!”
一段时间没见,金克宇这打扮,她都快要认不出来了。
金克宇仰着下巴,把席慕沉从上到下打量了一圈,才从鼻子里哼了声。
在看到程甜时,才摘下墨镜,笑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都怪秦霄子不管用!我让他代表我来给你撑场子,没想到他纯粹是个摆设!”
“程甜,我可是为了你,专门推了个大合作!怎么样,够意思吧!别的不,你至少也要请我吃上十次的饭才行!正好,我一个朋友,去年的电竞冠军,我介绍你认识。我这朋友比那些电视明星要好看多了,而且人家才十八岁,这才叫水嫩。”
“行了,你就别在这儿给我添乱了!”
程甜一把推开金克宇挤过来的脑袋。
席慕沉看着这堆把他围起来的男人,脸上青白交加。
他想解释,可这几个人压根就不给他开口的机会。
“甜心,天涯何处无芳草,走,哥带你认识鲜肉去!”这是世界地产扛把子,近十年一直占据M国富豪排行榜第一的李林。
李林平时最喜欢的休闲活动就是泡吧,他要带程甜认识鲜肉,就是要带程甜去酒吧。
老洛克拍下他的手,“行了,你去那地方,太乱了,不适合我们甜甜过去!甜甜,走,我带你去喝茶,顺便跟我孙子来个视频……”
“喂,你们这群老家伙,都别跟我抢!程甜,哥带你打游戏去!男人有游戏好玩吗……”金克宇也要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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