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蛛在刚刚被齐天安排前往南山去了,现在把电话打来,齐天根本不用去细想原因!
齐天扭头看了眼沈秋水。
沈秋水给了齐天一个坚定的眼神:“你去南山,这里交给我。”
“好!”得到沈秋水的答案,齐天没有任何迟疑,朝酒店外跑去。
沈秋水既然这里交给她,对于沈秋水,齐天放一百个心。
“我的车就在门口。”常澜也跟着跑了出去。
订婚当天,筵席还没有结束,男主人就匆匆离开,这件事放在绝大部分女人身上,都会方寸大乱。
但显然,沈秋水是属于部分那个。
齐天快跑出酒店的一幕很多人都看在眼里。
“各位!”沈秋水身穿红色礼服,站在礼台上,捧着酒杯,“今天,感谢各位来参加我跟齐天的订婚仪式,这一杯,我敬各位!”
沈秋水话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随后沈秋水再拿一杯酒,长袖一甩,飘过一片鲜红。
“我们炎夏有句话,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如今天银动荡四起,外敌来犯,但这无妨,一些宵之辈而已,我们自然不会因这些宵之辈坏了心情。”
“有境外宵妄图染指我炎夏,无论是我,还是我夫齐天,都不会让宵如意,诸位,这第二杯酒,我代齐天敬各位。”
长袖舞动间,沈秋水再次仰头,那盘于脑后的秀发突然散落而下,披在身后,但却并不显得凌乱,反而给人一种不羁之感,就像是那豪迈的女将军。
一领锦袍殷战血,衬得云鬟婀娜!
第二杯酒水,再次饮尽。
沈秋水丝毫不理会披散在脑后的长发,举起第三杯酒。
“诸位,这第三杯,我祝我夫,斩杀境外宵,扬我炎夏国威!”
又是一杯酒饮尽。
这接连三杯酒下肚,饶是那些原本针对沈氏的氏族代表,都忍不住发出叫好声。
针对沈氏氏族,是立场问题,但不同的立场,并不妨碍他们现在开始欣赏起沈氏这个新继任的族长。
原本在很多人眼中,沈秋水就像是一个花瓶,是因为运气好有齐天的帮助才坐上族长这个位置。
但这一刻起,众人收起了心中那份轻视。
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离不开一个女人。
巾帼不让须眉,女人也能扛起半边天。
“好!得好!”
台下有人叫好。
沈秋水再次拿起酒杯:“诸位,今天这酒,我沈秋水陪各位喝的尽兴!干!”
“干!”
有人竖起大拇指。
有年轻女性看着台上的沈秋水,这一刻,似乎看到了作为女性今后的目标。
原来做男人背后的女人,也可以这么霸气,这么潇洒!
辛凯酒店外,齐天和常澜两人冲向停在那里的红色轿车。
齐天第一时间奔着驾驶室过去。
“你一身酒气,我来开!”常澜抢先一步坐上驾驶室。
齐天也没坚持,打开副驾驶车门。
车辆发出一阵轰鸣声,随后车胎与地面发生迅速的摩擦,车辆掉了个头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去。
那急速的推背感让齐天紧紧贴在座椅上。
齐天看了眼常澜:“车技不错。”
“那是。”常澜扬了下头发,“你可别忘了咱俩第一天是怎么见面的。”
“那倒是。”
齐天点点头。
最初见面那天,常澜就开着一辆跑车,以极高的车技在安市的大街上穿梭着。
车辆驶上天银主干道,飞快的穿梭着。
齐天看着前方,眉头紧锁:“我早该想到他们还有后手,我就不该把虫他们调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