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面说的,漠南屯垦,将分为数种形式。
一种是商屯,便如明中期朝廷做的那样,鼓励与保障商屯。
开中法时,九边也曾经商屯大兴,史载山西很多富商大贾“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菽粟,自筑敦台,自立保聚”,形成一个个村落,商屯兴盛时,边地尽垦,塞下粟米充溢露积,饶于中土。
边塞粮米多时,甚至到了斗粟值银三分的地步,延绥、辽东、宁夏、晋北三关,普遍都是每两银可买米五石,一般也是一两白银可买四、五石米,边地粮食市场相当繁荣。
但因为叶淇变法,认为从前米贵银贱故征米,现在银贵米贱该征银,废除开中法,施行折银税制,虽一时国家获利不少,每年增银一百多万两,却也尽毁商屯之根基,为眼前小利招日后大患,实是政府没信用之举,鼠目寸光。
商屯,实为国之大助,王斗自然不会放弃,对他来说,粮食越多越好,不说眼下大明处处缺粮,便是粮食中龘国人都吃不完了,不是有外国吗?掌握着粮食,就掌握了命脉。
然后就是民屯了,这里分为几种,一种是有财力购买土地者。
如宣府镇很多汉籍,或山西各处的富裕士绅商人,若一家五口人,在缴纳购买土地费后,可拥有总数不超过一百五十亩或以下草场田亩,许可部分抛荒,并居住耕种满五年时,便可永远获得此土地所有权。
在价格上,一般是汉籍最优惠,或许好几亩地才一两银子,且居住并耕种满三年,就可永远获得此土地所有权。
当然,若财力不足者,可几家合起来购买,当中的产权纠纷,民政部已设有专门部门管理。
针对更穷的流民类百姓,专以都护府收罗,建立大型农场似的屯堡,供给口粮,集体劳作,内出众者成为汉籍后可分配土地,便若王斗现在的屯堡制,在王斗计划中,也是屯垦主力。
不过这些计划其实还是缓不济急,想要粮食大丰,不知要到哪一日,为加快粮食生产,早日获取所需的粮食资本,王斗会暂时设立军屯,以靖边军将士屯种。
报纸上宣布的屯垦计划公布后,引起无数人的兴趣,民间坊中,沸沸扬扬只是在议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