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为本国最大的城市,有超过有超过2000万人口居住和生活在这里。
“没想到,阴差阳错,我居然跑到这座陌生且繁华的城市来了。”
林风喃喃自语。
他现在虽然是有目标的。
却也是完全茫然的。
要找朱雀主魂,还要找木子秋。
天大地大,他怎么找?
就靠这片羽毛吗?
“行了,你走吧。”
林风松开男子,正欲离开。
“大哥,你等一下。”
男子一边揉着手腕,一边一脸巴结地走了过来,灿笑道:“大哥,我大斌自认为力气在同龄人里算大的了,可是面对您,完全就是不堪一击,跟婴儿似的,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你。”
“所以呢?”
林风面无表情道。
“呵呵,我说句得罪的话大哥别生气,我看大哥您衣衫褴褛,破破烂烂,估计也是经过了什么磨难来到了此处吧?”
男子低眉顺眼地说道。
林风笑道:“的确如此。”
这家伙,倒是挺有眼力劲的。
“若是大哥不嫌弃,我倒是有个去处,大哥这么厉害,一定可以在那里闯出一片天地的。”
男子笑呵呵道。
林风沉吟了一番,道:“行,带路。”
眼下,他的确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完全是没有线索的状态,倒不如随波逐流,说不定奇迹自见。
“好嘞!”
男人立刻露出笑脸,“大哥,我的车就在不远处,您跟我来。”
林风点了点头。
接着,他跟着大斌上了一辆几万块,破破烂烂,几乎要报废的东风小轿车。
车子一路行驶。
很快,就开到了市区之中。
中海市的夜晚,城市霓虹闪烁,百货大厦前的广场上,一道雪亮的喷泉冲天而起,散开漫天花雨,水池里的水不停地翻滚着,变换着,忽而蓝忽而红,异彩纷呈,人们纷纷驻足观望。
这里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一般。
相比较林风的故乡金花市,这里显然更加繁华,更加纸醉金迷。
车子停在了一家名为“派克酒吧”的门口。
林风正疑惑大斌为何带他来这,突然,口袋里传来一阵灼热无比的感觉,就像是什么东西,燃烧了一般!
他连忙把手伸进口袋,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火红的物件!
是羽毛!
朱雀的羽毛!
林风脸色顿时一变,猛地扭过头,看向一旁车窗外喧闹吵杂的派克酒吧。&12307&29233&30475&20070&12307&68&100
这一刹那,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心脏砰砰剧烈跳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