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拉倒吧,不争了,孩子给对方,悄悄离婚,然后全家人拿着钱,搬到县城去住。
父母拿出攒的钱和彩礼10万、补偿20万,能在县城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这样一来,亲戚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无从嘲笑。哪怕以后王雪二婚,人家在县里买房,也不是他们嘲笑的存在。
可以说,父母想了很久,选择了最现实的方案。
但王雪固执地不同意,她接受不了自己的人生被毁。
她本来其实也不需要嫁李云这样的男子,她希望找个25岁左右、有车有房、稳定且爱他的男人,但却被李云捷足先登。
但是,冷静了一点之后,王雪又明白,她确实不能带着孩子离婚。
离婚是必然的,而且离婚的时候,如果王雪争孩子,李云争不过,因为现在在哺乳期。
但如果王雪带着孩子,成为笑柄是一方面,她的人生就真的全完了,她也给不了孩子多好的教育环境。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她可以去南方,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城市,重启人生,大不了不结婚,或者找个条件差的、能接受她的男人结婚。她决定了,她不会欺骗那个男生,如果那个男生爱她且能接受她生过一个孩子,那她就嫁。
如果找不到,她就单身一辈子也挺好。
但,王雪不想把孩子给李云。
如果给了李云,就真的助纣为虐,真的成了冤大头。
她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给这样狼心狗肺的人养大!
于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王雪打电话,从县城找了出租车,打车去了市里,找了个高档小区,把孩子放在了门口。
她没有送福利院,也没有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直接把孩子送到了陌生的地方。
后来,她在附近看着,看着一个从小区里出来的年轻男子把孩子带走了,她就离开了。
...
这个故事的始末,是谁也没有想到的。
一个如此健康的男婴,在这种情况下,几经辗转,到了苏营镇的一个农村。
这个链条上的人,都构成犯罪,这是必然的。
而现在关键的,是王雪。
王雪构成遗弃罪。
王雪是未满一岁婴儿的母亲,哺乳期。而她又主动放弃哺乳,把孩子遗弃。
最终检察院会如何去处理,陆令等人是不知道的,只是案子办到这个程度,虽然真相大白,却不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