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十四章(总第一百二十八章)、英雄曹操2(4 / 5)

我找到他,让他到长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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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拿着笔,看着马宇道:“贤弟,若没有问题,咱们就签字吧。”

“好啊。我看这个协议确实很好,咱们可以说是双赢,孟德兄,咱们一起签,如何?”

协议总共六条,无非是互不侵犯,保持现边界稳定,不挑起事端,有事双方商议,必要的时候可约定见面等等。

两人开始签名,签好后,又互相交换签名。曹操看到马宇的签名,忍不住笑道:“贤弟,你各方面都比我强,但是写字可是不如我了。”

马宇看了看自己的签名,也笑了,说道:“孟德兄,我这个字体可是大有讲究的。”

“哦,是吗,这个怎么说?”曹操一脸懵的问道。

“我这个字体,是一种新开创的字体,我命名为楷书,源自八分书,我这是初学乍练,还在探索之中,还没有掌握,待练成了就更好了。”

“楷书,为什么称之为楷书呢?难道有什么说道吗?”曹操刨根问底的追问道。

马宇看着自己的签名,对曹操说道:“因为这种字体要求横平竖直,字体端庄,看了的人都说是可做楷模,故称为楷书。”

“是这样啊,”曹操敬佩的看着马宇的签名道:“既然如此,回去我也要练习练习,这个,这个什么书来着”

马宇正色道:“楷书。”

“好,愚兄我记下了。”曹操认真的应道。

两人签名完毕,收拾起东西,曹操却坐着没动。

马宇道:“与孟德兄难得一见,匆匆又要分手,我心中甚为伤感,故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曹操愕然道:“贤弟,你又有什么请求?”心中想到,不会是刚签好的协议要反悔吧。

“我与孟德兄也是一见如故,很是合得来,仿佛是多年的老朋友一般,但是你我见面一次很不容易,我想送你一个东西作为纪念。我有一个极为擅长做红烧肘子的厨子,我一直带在身边,他的手艺在我们晋阳,现在也可以说在长安,都是首屈一指的,他要是称自己为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刚才得知孟德兄偶尔身体小恙感觉头疼,常言道,药补不如食补。我想,身体是做大事、拼事业最重要的本钱,孟德兄身体事关海内,为此,我想把他送给孟德兄,专门做红烧肘子和红烧肉补养身体。每当孟德兄品尝到红烧肘子和红烧肉的时候,自然就会想到弟弟我了,随后我令人就把他送过去,你看如何?”

“啊!”曹操仿佛被电击中了一般,心中五味杂陈,刚才还以为马宇要变卦呢,想到为了防备万一,今早还在山后潜伏了数千大军,刚才马宇要看典韦的双戟,还以为马宇要趁机动手呢,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由得心中惭愧道:“初次见面,贤弟就送我这么大的礼物,我受之有愧啊,你送来的人,我也不能怠慢,这样吧,我任命他为灶头司马,专职做红烧肘子和红绕肉。我也没有带什么合适的回礼,恰好我这里有一个玉佩也是个至宝,实不相瞒,是汉室皇家的宝贝呢,我一直带在身上。听说你夫人怀孕了,我作为长辈送给将要出生的麟子作为纪念吧。”随即从腰间解下一块美玉,递给马宇。

马宇心头一震,平雪怀孕这样的秘密事情,就是将军府中知道的人也不多,曹操都知道了,看来还是把他小看了,回去一定要好好的仔细查一查。马宇推让了一番,最后只好接过来了。仔细一看,是个羊脂和田玉,洁白纯净,水种上乘,晶莹剔透的几乎透明,油脂光泽超群,确实是个好东西,上面精细的刻了一个隶书的福字,一看就是名家高手之作品,马宇高兴的谢道:“弟弟我就只好收下了。”

曹操起身和马宇道别:“贤弟,希望咱们以后经常可见面。”

“杯中有酒,碗中有肉,孟德兄来,高朋有座,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今日和孟德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