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文明三宝?!(3 / 6)

而在处理完了边界防御的事情之后,朱启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自己处理呢。

本以为到了辽阳可以安心当个咸鱼王爷,慢慢摸鱼了。

却没想到,在大明当咸鱼王爷那是根本不现实的事情。

在辽阳有地方官员,但自己这个辽王可是有很大实权的,就连地方官员每日里的情况和政务都要向自己汇报。

这辽东虽然不是整块都归自己管,但辽阳到辽河一线这一块的防线却都是朱启要负责的。

而在这一块负责的领地之中,大明百姓们有什么冤屈,或者求助的问题,都要自己这个辽王拿主意。

好家伙,这可真是就差没快进到隔壁老王厕所堵着,要自己去帮忙通一下了。

朱启看了好几天的政务,每天的任务都是这家里和邻居的田亩发生了争执,哪里有有人打架,亦或者是富户买了穷人的田亩。

其他的都还好说,只是治安案件,但如果是富户买了穷人的田亩,这可就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了。

在洪武年间,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买卖田产。

但朱元璋是贫农出身,他自然是清楚农民最大的指望,就是脚底下的那一块田。

可以说有这块田,老百姓就有活路。

但天上总有不测风云,不可能每一年都顺风顺水,而遇到这些需要钱的大事的时候,就难免要拿田地出去抵押。

当还不上这些钱的时候,田地自然就被人收了去,这也是大部分的有钱人家兼并土地的方法。

像影视剧或者是戏曲里面那样,经常带着大批人马过来抢东西的,抢田地的,那绝对是非常少有的。

对于这些案件,朱启都要特殊处理。

首先,官府就不能承认这种富户购买穷人土地的方法。

朱元璋曾经在洪武元年的时候就说过这样一句话:

“耕者验其丁力,计亩给之。使贫者有所资,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

这意思简单来说就只有三层,第一给每一个能种田的人分地,第二,严格禁止有钱人去吞并土地,第三,如果你敢吞,那就有罪入狱。

先不说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是多么的严重,起码在洪武年间还真的没什么人敢干这种事情。

也就只有淮西勋贵那帮利益既得者们,不把这一条放在眼里。

一直在兼并着周围的土地,而这也是朱元璋后来把他们扫清一空的原因之一。

一般的官绅富户家庭,如果敢吞并土地,让官府知道了,除非当地的官府包庇你。

不然这事情往上一捅,那你不仅吞并的土地要还回去,就连家里那些财产也都要充公,家人都要去流放边疆。

这可是非常大的惩罚。

所以除了那些势力极大的淮西勋贵之外,一般的地主家庭还真的不敢去侵吞农民的财产。

除了不敢之外,经过元末乱世以后,中原大地上的人口已经经过了一波的锐减。

此时明朝都还在鼓励开荒,土地远远比人要多得多,自然不存在那么紧迫的土地矛盾。

很多的富人权贵,宁愿雇佣人去开荒土地,毕竟开荒的土地也是算在自家土地财产之中的。

但也难保一些财迷心窍,失了智的人就想要抢夺那些土质优良的土地。

在江南就有那么几个,不过下场就不必多提了。

而辽东这边,朱启刚来几天,却每天都能遇到这样的案件。

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辽东这边的百姓,对于大明的法律了解的并不是很多。

他们还是习惯按照在元朝时候的行事方式来干事情。

不过他们习惯归习惯,大明的法律还是要执行的,自然不会法外开恩。

这些人先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