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为了此事去找过朱标,这万万不能开先例,那是生怕朱标会误会。
但太子哥哥不愧是历史上少有的好太子,好大哥,一听到朱启的顾虑,立马哈哈笑了起来:
“此事你还来找我?本来就是我跟父皇提议的啊!”
这还说啥呢,朱启也是没了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开先河了。
这天一早,便有内官和仆从们准备就绪了。
这年头虽然没有伴郎伴娘的说法,但男方这边,兄弟好友和家人亲戚,会跟着一起去接亲的说法还是有的。
朱棣身为朱启的好弟弟,自然是义不容辞承担了这部分的责任,除了朱棣,还有李祺,李景隆等一众勋贵子弟们。
毕竟大家都是一起喝过酒,吃过饭,上过潇湘馆的好兄弟。
徐增寿也很想来的,但他今天是女方那边的人,无论如何也过不来。
而朱启则是穿着一身大红的衣袍,头上还戴栩毓,脚穿官靴,看上去也是帅得不行。
说起这穿着来,明朝时候才有了新郎官的说法,重点就在这个“官”字。
明朝以前的时候,平民百姓家里结婚,只是称呼新郎,新郎君之类的。
而明朝时候,百姓结婚,新郎会头戴栩毓脚穿官靴,平常时候可是万万不敢这么穿戴的。
所以才有了新郎官的说法。
人只要长得帅,就会显得格外有精神。
朱棣此时也凑了上来,手上却提着两个鸟笼子,笼子里分别一只大雁。
不用说的,这就是带着去迎亲的呗,朱启看着奇怪,问道:
“昨日不是送过礼了,已经催妆过了,你怎么还带两只鸟去啊?”
朱棣挤了挤眼睛说道:
“三哥,大哥说这迎亲时候,带上这一对大雁,就是祝福阴阳和顺,忠贞不渝之意,是好好寓意呢。”
朱启一听点了点头,边上内官笑着说了一句:
“殿下,时候到了,咱们启程吧?”
朱启笑滋滋的点了点头,走,娶媳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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