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朝庭当官的官员。当然,封亦并不清楚,一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也会称自己的丈夫为官人。
原本,若只是封亦一个人赶路,风餐露宿倒也无所谓,而且在崇山峻岭或者无人的荒野中,封亦大可施展轻功赶路,最多两三天就能回到关镇。但带着王翠莲,赶路就没那么方便了。
从那山中转了一个多时辰,两人才转到一条大道上,看到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一处供路人歇脚吃饭的脚店。
封亦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王姑娘,现在已经是过了中午了,你肚子饿不饿?要不,我们到前面那处脚店歇歇脚,然后我去给你找点东西吃。”
王翠莲点了点头,说道:“翠莲一切都听从官人的安排。官人,你也别叫我什么姑娘了,就叫我翠莲吧。”
“好!翠莲,我们过去吧。”
那脚店比较简陋,只是在一间木屋外又搭了个既可遮风挡雨,又可遮挡阳光的棚子。棚子下摆了四张桌子,可供路人暂时歇脚吃点东西。由于此时早已经过了中午吃饭的时间了,这脚店暂时没见到其他客人。
店主是一对有些年纪的老夫妇,见封亦两人走过来,那老妇人忙出来热情招待。
“两位客倌,快请坐。你们要吃点什么?”
封亦心中尴尬,因为他现在是囊中羞涩,连一文钱都拿不出来。原本,封亦也就是想让王翠莲在这里歇会,自己则去树林中找点野果什么的充充饥。
“大婶,我们只是在这里歇歇脚,不吃东西。”
正忙着擦桌子的店家老妇人并没能看出封亦内心的尴尬,却以为是封亦看不上这种小店,忙又说道:“我们店里除了有包子,馒头,面条,两位要是想要吃饭喝酒的话,也可以炒两个小菜。别的不说,我家那老头子炒菜还是有一手的。”
说起来,这也不能怪这店家老妇人看人看不准,毕竟单看封亦和王翠莲这一身穿着,怎么看都不像没钱的人。由于封亦出来时所带的衣物在蓟州那口古井傍遭遇天龙门的杀手刺杀而弄丢了,现封亦身上所穿的,其实是在长白山中时,南宫天明拿给他的。这南宫天明也不知是从哪弄来的衣服,总之这衣服从布料上来看就是上等布料。至于王翠莲,怎么说也曾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身上自带一种大家闺秀独有的气质,而且身上所穿的衣物也不算差,俨然一看便给人感觉是某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封亦正要摇头婉拒,却听王翠莲开口说道:“大婶,给我们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酒菜都端上来吧。官人,翠莲就在这里陪你小酌两杯,你看如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