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重的样子。此时,他正在看原告送过来的诉状。
这个时候的官员审案,和日后的不太一样,主要就是因为许多的东西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发明出来。比如说电视中常见的那种高案,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呢。
如果不是因为北方流行胡凳,而且这些年来,李信搞出了一些新东西的话,只怕县令们都得跪坐着审案了。
下方跪着两个人,县令左边的那个乃是四十岁出头的男子,听旁边先到的百姓说,那便是原告了。而在他旁边的那个,则是一个五十来岁,头发都已经是白了的老农,却是被告。
周围的百姓们都在悄悄的议论着这件事情,所以,李信很快便知道这个案子的内容是什么了。。
说来也简单,其实就是两家争一块田地而已。因为相互之间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的情况之下,便将官司给打到县衙之中来了。毕竟,田地乃是百姓的衣食来源,谁也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面让步的。
但这个案子中有一点不一样的是,那个原告并不是关中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