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衣柜里面找到了一摞借贷的合同。
得到了这些关键证据之后,警察把两个人带回了警局。
警局内。
小姑娘在外面跟警察讲述事情的经过。
而嫌疑人则是被带到审讯室交代犯罪的经过。
外面。
警察: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女生:就是我找他借钱,借了5000块钱,但是他只给我3800,说扣掉的1200是利息,随后要我每天还70块,也是利息,还了本金之后,这个利息就不用还了。
看到这里,热马有些咂舌。
1200利息?一天还70的利息?
这就是典型的套路贷啊!
利用套路让你一直还不起。
借到最后你还的利息都远远超过了本金,总结起来就是借了个寂寞。
警察又问道。
“你还了几天?”
“我还了五六天,之后就还不起了,然后就问他能不能宽几天,他就直接到我家附进,碰到我了,就把我抓过来了。”
女生回忆道。
警察一边听一边记录着。
“然后呢?”
“他就拿了一把刀出来,说要剁我的手指头,就不要我还钱了。”
女生回忆到这里,声音开始发抖了起来。
审讯室。
警察看着嫌疑人。
“你拿刀出来,女孩子就怕了是不?”
嫌疑人点了点头。
“是的,她要下跪,我把她拉起来了,我说只要你听话,这个钱我就不要你还了。”
“然后我跟她说,你跟我来一次,那个钱我就不要你还了,一开始她很抗拒,但是我说你说好要听话的,然后她就没有反抗了。”
看到这里,热马瞪大眼睛,捂住了嘴。
手中的薯片都是食之无味了。
天呐!
这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吗?!
画面中警察继续在审问。
“你跟她说只要听话就不为难她,所以强制跟她发生关系对不。”
“没有,我是先跟她说了给她钱的,她就愿意的。”
嫌疑人摇了摇头。
警察有些奇怪的看着嫌疑人。
“你觉得基于什么目的,她愿意跟你发生关系?”
“我承认我是长得丑,但是我提到了钱,她愿意了,所以我才跟她发生关系的。”
嫌疑人还在狡辩。
警察放下手中的案卷看着他。
“那你觉得没有威胁,没有钱,她愿意跟你发生关系吗?”
嫌疑人沉默了。
警察继续说道。
“你现在还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罪行。”
“这个没有!”
嫌疑人飞快的否定。
“哪里没有,你是不是把她带到房间里面去了?是不是威胁她?是不是不让她走?是不是拿柜子堵着门?你知不知道这些都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了。”
警察一系列的询问让嫌疑人沉默了。
过了一会嫌疑人还在狡辩。
“我承认我不懂法....”
“你不懂法不代表你可以犯法!”
警察厉声喝止了嫌疑人的狡辩。
看到这里,热马点了点头,在心中默默的为警察点了赞。
不懂法不代表可以犯法这句话说的真好。
很多人都以自己不懂法为借口。
但是殊不知不管你懂不懂法,犯了法就是犯了法!
这是不能狡辩的事实。
面对镜头,警察说出了处理结果。
“不管这名男子如何狡辩,不承认、零口供,但是在我们掌握大量证据的前提下,都已经构成了两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