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她对自己有一丝好感。
虽然由于余优那特殊的身份以及满身的秘密,自己尽可能无视了她对自己的感情,可看到对面这个帅小伙对她献殷勤,出于男人的自尊心和占有欲,庄明竟然行动比脑子反应的速度还快,上前一步,直接挡在了余优的身前。
“不用了,谢谢。”庄明说的是英语,虽然不知道他们之前说了什么,可是看到那帅小伙的动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简单的英语单词,小伙子自然是听懂了,又看庄明主动拎起了余优的行李箱,和余优有说有笑的样子,暗自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是没有机会了。
行李放好后,三人去了餐厅,准备吃顿晚饭,这中午就没好好吃饭,到了晚上着实饿的慌,尤其是潘小鹏,那吃像,说是饿死鬼投胎也毫不夸张。
三人吃的差不多时,之前在前台遇到的那个帅小伙又来了。
“还真是阴魂不散,优姐的魅力还真大。”潘小鹏小声嘀咕着。
庄明低头不语。
余优却是淡淡一笑,招手,示意那个帅小伙坐她身边。
帅小伙显得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走了过去。
这个帅小伙名叫弗雷德,是这家旅馆老板的孙子,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这帮忙。
余优只是想和他混的熟一些,方便套话,于是客气的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勤快,在前台忙完又来餐厅帮忙。”
谁知道听完余优的话,弗雷德却是苦笑一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附近招不到工人,只能自己多做些了。”
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样,他们住进来后,确实没见过几个工作人员,余优好奇道:“是你们这里的人口少,不好招工?”
“不是的,是人们都去附近的矿山上挖矿去了,男女老少,但凡有些力气的,都去了,这里又不是什么大城市,外地的人不愿意过来,所以根本招不到工人。”
“这附近有矿山?赚的很多吗?”
弗雷德摇头,说起了这镇上一个奇怪的现象。
大概是在6年前,突然有一个人,在这个宁静祥和的皮丁小镇附近的山上,开了一家矿场。
丰厚的报酬,吸引了一些年轻人前去工作。
可渐渐的,不知道为什么,去那个矿场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只是男人,后来竟然连有些力气的女人也过去了。
余优把弗雷德的话翻译了出来,潘小鹏好奇道:“那个矿场的工资很高吗?那么吸引人?”
弗雷德摇头:“我问过一个在那工作的朋友,5年前的薪水还挺高的,但是后来就越来越少了,和我家这个旅馆给出的薪水差不多。”
在矿场上面做的都是一些体力活,而且还存在着一定风险,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庄明三人更好奇了,为什么相同的待遇下,这里的人们不选择工作相对轻松的旅馆,反而要去矿山出卖体力呢?
余优问出了三人心中的疑惑,觉得这件事情,或许没那么简单。
“我朋友和我说,吸引他们去矿场工作的并不是报酬,而是在工作的时候,那里面播放的音乐。”
音乐?
三人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猜想,莫非他们要找的蒂姆后人,就和那个矿场有关。
弗莱德也看出了庄明三人的疑惑,不待他们发问,就自顾自的解释起来。
原来,一开始去矿场上工作的人确实只是为了讨生活,人也不多,可到了周末,有人回来和镇上的人说,那边的工作环境很好,最主要的是,在矿场里还会循环播放一首曲子,会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工作一天下来,丝毫没有疲惫感,而且还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正面情绪。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人不信邪,他们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曲子有这种魔力,于是也纷纷去了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