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做法外狂徒
两个小时之后,高宁出现在一家酒吧。
“喝点什么?”酒保问道。
“随便什么都好!有没有今天的报纸?拿一张我看看!”
高宁将一张二十块钱的钞票扔在吧台上,酒保飞快收好,面无表情的拿出一瓶威士忌,在杯子里放了一个冰球后,到了三分之一便推了过去。
之后他又从一旁找了一张报纸递过来。
“谢谢!”高宁礼貌道谢。
随手将报纸摊开,头版标题上赫然写着:阿卡姆区域再建计划。
下面是一张贵妇人的照片。
这人看起来岁数不大,三十多岁的样子,笑容很慈祥,但是无论从身上的穿着还是举止动作上来看,都显然是豪富之家的女主人。
照片下方有一行小字:玛莎韦恩慈善基金会新闻发布会现场。
韦恩夫妇还没死?
高宁有些惊讶,竟然穿越到了哥谭的早期吗?
这真是出人意料!
早期的话,著名反派好像也没有多少。
最起码,蝙蝠侠的一生之敌小丑还没有出现。
哥谭应该还处于地下帮派控制时期。
罗马人法尔科内正在暗地控制整个哥谭。
没有变装英雄出没的时代,要比后世混乱年代好了很多,最起码这个年代的阿卡姆疯人院,还仅仅是一个疯人院。
而不是那些超级罪犯的度假区。
从哥谭国家银行离开之后,高宁随机选择了最近的银行,去了大概两千美金现金。
最后又叫了一辆专车,到附近的奢侈品商场,从上到下给自己换了一身装备。
钱如流水般的花出去,高宁整个人也焕然一新了。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高宁竟然惊奇的发现没有看到明显的犯罪活动,虽然他曾不止一次看到过小偷,和在大街上互相射击的帮派分子。
但是跟红兜帽比起来,这些家伙根本不值一提。
高宁翻阅着报纸,除了上流人士的动向之外,在报纸的边边角角之处,也报道了警局抓捕了要犯,再一次保护了哥谭,维持了哥谭的秩序云云。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关于离奇凶杀案的报道。
整张报纸抛开谄媚部分,竟然全部写的犯罪事件,而且一件比一件触目惊心。
半晌后,高宁将报纸放在了吧台上,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微微抬头打量着周围。
酒吧的位置不算太好,大门开在繁华街道的后街,虽然跟主干道只有几米远,但却少有人来。
哥谭人都知道,不管太阳下没下山,后街都是普通人不能去的地方。
不过这样偏僻的酒吧,人却意外的不少呀。
酒吧一共有六张桌子,高宁进来的时候只有三张桌子坐着,人如今却已经全都做完了。
吧台两侧也多了两个女人,一个穿着礼服头发盘起露出天鹅颈,手里拿着一杯酒,正在把玩着一张名片。
另一个一身皮衣,胸口鼓鼓囊囊,修身的裤子将腿部线条勾勒的清清楚楚,半长的黑发自然垂下,遮住了大半张面孔。
在高宁的角度只看到高挺的鼻梁和一只勾人的眼睛。
这女人拿了一瓶啤酒,另一只手正在玩着一个小巧的盒子。
这样的酒吧也能遇到这个等级的美女,令人令人意外!
高宁想了想,决定去搭讪。
有人说过学习一门外语,了解一个城市,最快捷的方法就是跟本地人谈一场恋爱。
高宁觉得,只要谈恋爱的时长可以缩短到八小时,他倒是不介意使用一下这个办法。
这是两个看起来都不错,选择哪个好呢?
正犹豫间就听见酒吧大门砰的一声被踹开,几名彪形大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