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做法外狂徒
书中记录得是两人详细的人生轨迹。
爱丽丝·霍华德的故事很简单,无非是个少女的大城市梦,只是她并不想做明星,只是想自食其力而已。
书中只是大略,并无详细的描述。
高宁本不在意,但看到结尾日期的时候,他猛地瞪大眼睛。
一九八零年,三月,马德里。
八零年?
四十年前?
驱魔酒馆的时间点是过去?
带着满腹狐疑,高宁再次翻开威尔逊·史密斯的白皮书。
这一本要比爱丽丝的厚上不少。
无头绅士并没有说谎。
他第一次说的都是真的。
书里甚至详细记录了战争发生的原因和波及范围。
不过高宁无心细看,粗粗略过生前经历,直到记录死后文字的地方才慢了下来。
他死于某种祭祀活动,血腥、残忍,不可名状。本应凄惨死去,彻底化为虚无。
不知怎的,却变成来无头的怪物,以扭曲的灵魂驱使着残破的身躯,化为不可名状的狂信者,自誉为主的牧羊人,不停奔走寻找合适的羔羊。
羔羊不吝男女,只需要特殊的人,或天生力大无穷者,或有天生聪慧者。
普通人即便数量再多也只是杂草,只有将草原上偶尔生长出来小花收集起来,才有可能引来祂的目光。
白皮书前半段还好,越到后面,乱码越多。
到了最后,已经完全成了鬼画符。
即便高宁使用的是游戏人物,看得时间长了,依旧有强烈的眩晕。
吓得高宁不敢再看,直接翻到最后一页。
果然,时间标注为一九八零年,四月,马德里。
“明明前后脚,时间竟然相差一个月么?”高宁摸着下巴。
他将两本白皮书放回原处,转回武器室取了杆双筒猎枪,又在柜子里翻了盒足有拇指粗细的散弹,这才转回前面,推开酒吧大门走了出去。
雾!
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
周围白茫茫一片,驱魔酒馆仿佛建在云层中。
高宁试探着向台阶下走了走,无法离开酒馆范围。
伸手向外,仿佛有一层透明薄膜阻拦着一样。
“不对啊,我记得刚才……”
高宁有些诧异的原路返回,透过窗户向外张望。
右侧的窗户外是深夜,路灯灯光朦胧,隐隐飘着雪花,地面上虽然没有积雪,但树和草坪都已经枯萎了。
一看就进入了冬季。
而左侧的窗户外确实艳阳天,郁郁葱葱的树林,干净的板油马路,偶尔能看到一辆老式汽车呼啸而过。
高宁正要仔细看看的时候,窗外的景色却突然变了。
艳阳天一下变成了阴天,远处是惊涛骇浪的海面,黑云压顶,狂风呼啸,一只油轮在海浪中起起伏伏,艰难前行。
“这是……改变空间?”
高宁莫名震撼。
可以随意穿梭时间和空间的酒馆么?
回到吧台,将双管猎枪收好,高宁正准备研究一下账本,看看酒馆还有什么未发现的功能时,铃铛再次响起。
叮铃——
一匹白马拱开大门,缓缓走了进来。
“呃……”
高宁有点懵。
没脑袋的我就不计较了,不管是人是鬼,人家最起码还有点人形,你这直接一匹马是搞什么鬼?
白马自顾自的走到吧台,前蹄抬起来,大模大样的坐在高脚椅上,然而字正腔圆的道:“青稞酒,谢谢!”
“呃……稍等!”
见这白马始终镇定自若的样子,高宁也迅速平静下来了。
从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