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尽可能显得自然一点,主动挑起话题问楚山。
楚山闻言,神情顿时变得苦涩,略显无奈地开口道:“段荧屏已经是你三嫂了。”
“什么,你真的娶了她?办婚礼了吗,这么大的事儿怎么也不请哥几个参加啊,我可还算半个媒人呢!”
凌宇很吃惊,不过在他看来,当初是他把段荧屏介绍给楚山做向导的,既然他们成婚了,那自己不正是媒人嘛。
“三哥笑的如此无奈,是不喜欢段姑娘吗?那为什么还要娶她,不会真的是怕离族人的追杀吧?”
刘远风略感不解,虽然他还没查到楚山的真实身份,但楚山明显不是普通人,应该不至于这么害怕离族人。况且楚山毕竟不是离族人,不受离族族规的制约,离族人也不至于真的不依不饶非要杀了他才行。
“唉,我并不是不喜欢荧屏,可是就像当初我不敢答应娶她,是因为我的婚事不由我做主一样,这次我娶了她,也是因为我的婚事不由我做主。”楚山叹了口气解释道。
“唉,段姑娘是个好女孩,三哥别想太多了,我们哥几个祝福你们。虽然没能参加你们的婚礼,但大家也应该好好庆祝一下,嗯,大哥,你不介意明天请个客吧?”
刘远风听的明白,这楚山一定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婚事必然是由家族做主的。
刘远风已经通过张冰的自然神教暗影堂打听到,那看似普通的段荧屏,确实就是离族当代族长的亲侄女,这楚山很可能是被家族用来作为与离族政治联姻的牺牲品了。
“哈哈,没问题,老三,无名小镇的酒馆随你挑!”
云飞自然也想明白了这中间的因果,便也配合着刘远风,希望能转换话题,让楚山开心起来。
……
大汉帝国圣都的南城有着一片被称为“南市”的街区,是圣都外城商贾云集的贸易区。
在南市街口最好的地段,开着一家规模不小的绸缎庄,门口悬着一块巨大的黑色小叶紫檀牌匾,上书着“韩记锦缎庄”五个金色大字。
店里雇佣了十余个伙计和账房先生,店面有三层,一楼卖的是针对平民百姓需求的普通布匹,二楼是为达官贵人服务的高档锦缎,三楼则是掌柜居住之所。
“万大人您慢走,十天之内,小的一定把您定的锦缎送到府上,您放心,保证全圣都独此一份,夫人做成衣服之后一定惊艳全城!”
马林华身着一身崭新的衣袍从二楼一直跟到大门外,送一位客人离开。
直到那位万大人的马车在路口拐了弯,马林华才收起笑脸结束目送,转身回了店里。
捶了捶自己的老腰,马林华看了看依旧有着不少顾客在讨价还价的一楼店面,满意地点点头,抬脚向楼上走去。已经到了他该吃午饭的时候了,按惯例,他雇佣的厨子这时候应该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
身为韩记锦缎庄圣都分店的大掌柜,马林华的日子过的相当滋润。
这韩记锦缎庄只是大齐韩氏商团众多产业中的一家,而马林华所在的圣都分店又距离那齐城的家族总部万里之遥,也就只有每年年底向家族汇报收支情况并上缴利润的时候,他才会被家族总部的那些老爷们想起来。剩下的时候,他就是这一亩三分地真正的当家人。
况且这圣都城位处大陆东北苦寒之地,虽说是个帝国首都,可那些从未到过这边的南方老爷们仍然觉得这里说不定穷成什么样儿呢,对这家小店的要求也就不高,只要不赔钱就行。
而马林华头脑精明,很会做生意,每年的进项都不少,给家族上缴了不菲的利润,已经连续多年得到了家族总部的慰问和嘉奖。
可实际上,马林华真正上缴的利润也就是实际利润的三到四成而已,剩下的那些自然就都进了他马家的腰包。要不是他的一家老小都被强制留在齐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