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三行,同文行。
城外炮声隆隆,同文行里,广东十三行中的广利行卢观恒、怡和行伍秉钧、义成行叶上林此刻正忧心忡忡的来回焦急渡步着。
主位上,同文行老板,十三行总商潘有度却在优哉游哉的品着茶,丝毫不见一丝慌张。
去年,总商蔡世文经营失败自杀,潘有度担任总商一职。
商从商朝来,商人、商品、商业,都源于上古的商朝,早在殷商时代,老祖先骨子里的经商天分就被激发了出来,也让商人跃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
17世纪后期,康熙皇帝暂时放宽了海禁政策,来华从事贸易的外国商人日益增多。
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海关,粤海关设立,它名义上专管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宜,实际上税收营生都是由十三行出面主持,承接包揽的项目,其中包括代办报关纳税,商品同购销买卖等业务。
粤海关设立通商的当年,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二者不分,开放海禁之初,并没有设置专营外贸商行。
翌年广东政府招募了十三家较有实力的行商,指定他们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
同年四月,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士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共同商议,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住税和行税两类。
住税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一切落地货物,由税课司征收;行税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由粤海关征收。
为此,建立相应的两类商行,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前者称金丝行,后者称洋货行即十三行。
从此,近代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广州十三行”诞生了,在以后的发展中,这些行商因办事效率高、应变能力强和诚实守信而深受外商欢迎。
后来行商家数变动不定,少则四家,多时二十多家,其真正名号是“外洋行”,但“十三行”始终是成为这个商人团队约定俗成的称谓。
到乾隆二十二年,大清闭关锁国,一口通商,仅留广州为对外通商港口,而十三行成了当时中国唯一合法的外贸渠道。
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向粤海关请求成立公行,该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
乾隆三十五年,公行裁撤,众商皆分行各办,直到乾隆四十七年,公行制度才最后确立下来。
公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公文、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在清政府与外商交涉中起中间人作用。另一方面,它享有对外贸易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都要经它买卖。初为牙行性质,后也自营买卖。
洋货十三行在创建时,广东官府规定它是经营进口洋货和出口土货,包括广货、琼货等的中介贸易商行,最初指定洋货十三行经营的贸易对象,实际包括外洋、本港和海南三部分内容。
为了整顿洋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直接管理,清廷于乾隆十年从广州二十多家行商中选择殷实者五家为保商,建立保商制度。
保商的责任是承保外国商船到广州贸易和纳税等事,承销进口洋货,采办出口丝茶,为外商仓库住房,代雇通商工役。
保商对于承保的外国商船货物因享有优先的权利,在其他分销货物的行商交不出进口货税时,必须先行垫付,凡外商有向官府交涉禀报的事,责令保商通事代为转递,并负责约束外商不法行为。
到了如今,十三行的潘、伍、卢、叶四大行商,潘有度、卢观恒、伍秉均、叶上林家族号称“广州四大富商”,其家产总和比清廷的国库收入还要多,是货真价实的“富可敌国”。
洋行巨头之一潘氏家族的豪华庄园临广州珠江而筑,堂皇气派,钦差大臣、总督巡抚及外国使节常常在这